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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綜合規劃司) 約僱人員1名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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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關名稱:法務部(綜合規劃司)
二、職務列等:無
三、職稱:約僱助理員
四、職系:無
五、名額:1名
六、工作地點:法務部(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檔案管理實務經驗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者佳。
(三)熟悉公文系統、電腦操作。
八、工作項目:
(一)本部部務會報追蹤管制事項。
(二)本部及所屬機關公文時效督導、管制及考核事項。
(三)本司法規通報及公告事項之管考。
(四)本司各項資料內、外網上傳及與資訊處業務聯繫窗口之相關業務擬處。
(五)本司監察案件、CGSS 民間團體補 (捐)助等系統管理。
(六)本司個人資料保護處理業務。
(七)本司辦理人民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案件統計月報表管考。
(八)本部全球資訊網新聞消息單元資料維護管考及本部網頁資料及全球資訊網YouTube影音專區影音類之更新管考事項。
(九)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相關業務協調、聯繫事項。
(十)本司AI相關業務。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
九、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歷、最高學歷證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自傳,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助理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12年11月14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企劃科戴小姐收。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徵才由本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部得予從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網站公告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
(五)本職務月酬標準為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6,316元),約僱計畫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另由機關視工作表現情形決定是否續僱。
(六)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11戴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530林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