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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法務部(秘書處)技正1名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2706
  • 機關名稱:法務部(秘書處)。
  • 職務列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技正。
  • 職系:土木工程。
  • 名額:1名。
  • 工作地點:法務部秘書處(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經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特考、升官等考試)及格者。

(二)審定合格實授土木工程職系薦任第8職等以上之人員

(三)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訓練及格證書者。

(四)具5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之工作經驗,熟悉計畫之技術及經費審議、政府採購與履約管理、預算執行控管、施工查核、採購稽核等作業者尤佳。

(五)最近3年內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六)須具3年以上考績,且最近3年考績其中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一)本部所屬機關公共工程計畫之技術及經費審查。

(二)本部公共建設推動會報涉及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之追蹤列管、協調及督導。

(三)本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之工程查核業務。

(四)政府採購法及公共工程管理等相關法令之推動、宣導、講習及諮詢。

(五)本部辦公廳舍或宿舍之新(擴、遷或整)建工程。

(六)本部及所屬機關採購稽核行政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方式報名:

  1.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部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 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訓練及格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109年至11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銓敘部職系專長認定函(依學歷或學分具該職系任用資格者)等資料(均為pdf)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因事涉申請人調任權益,請於報名前先行確認具該職系之任用資格,若未檢附權責機關具該職系之證明文件致認定有疑義,即視為資格不符。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 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全球資訊網電子公布欄公告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
  5.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2723楊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630林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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