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資訊
法務部(保護司)約聘人員1名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8265
- 機關名稱:法務部(保護司)
- 職稱:約聘人員。
- 名額:1名。
- 工作地點:法務部(保護司)(臺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法務部第二辦公室)。
- 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熟練電腦文書處理作業(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英語或其他外語檢定成績者尤佳。
- 工作項目:辦理再犯防止推進計畫及犯罪預防業務。辦理本司收發業務。其他交辦事項。
-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歷、最高學歷證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自傳,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保護司約聘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10年1月26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任免科收。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電子公佈欄公告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
(五)本職缺為正式職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本職缺月酬標準為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4,916元),工作日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6月23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留職停薪人員如提前回職復薪即應予解僱)。
- (六)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23楊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7303林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