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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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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與答

我有欠人家錢,為了省麻煩,我可以把補償金決定書和請領書交給債權人去領嗎?

  • 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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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72條第1項規定「受領犯罪被害補償金及暫時補償金之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抵銷或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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