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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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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與答

補償金是不是不論時間過了多久都還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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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補償金申請是有期限的。一是從知道有犯罪被害時起5年內沒有提出申請,就不能再申請;一是從犯罪被害發生時起超過10年,也不能再申請。

但如果被害時是未成年人,在成年後五年內還是可以提出申請;如果是因為犯罪行為導致重傷的被害人,在知道重傷時起五年內還是可以提出申請。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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