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及創業服務措施
更生人創業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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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於每年年初督導及審定本年度臺更保各分會辦理更生人創業貸款及就業輔導目標值,並督導落實執行。
二、配合司改國是會議決議,107年修正更生人創業貸款規定辦理情形:
(一)核定「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圓夢創業貸款要點」,大幅放寬更生人創業貸款條件:
1.金額貸款上限由40萬元調高至80萬元(未僱用更生人)、100萬元調高至160萬元(僱用更生人及提供不動產擔保品)
2.申貸年限:由4年放寬至5年。
3.還款年限:由4年延長至5年
4.貸款次數:如辦理不同事業者,得申請第2次貸款。
(二)開辦網路商城及於法務部「元氣集市」設立銷售攤位,協助行銷更生商品。
四、於本部地下室設置元氣集市更生專攤,協助更生人前往設攤販售商品。水電費及攤位租金由臺灣更生保護會運用捐款支援。
五、針對已二次貸款還款完畢且符合相關條件之更生人,得向更生保護分會申請第三次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