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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法

不同行為人,可否主張一行為不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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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為不二罰的適用對象,必須是同一行為人,若違規行為人不同,並不適用一行為不二罰。 例如:某公司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遭裁處罰鍰後,該公司負責人仍可能另外違反行政法上義務遭裁處罰鍰(行政罰法第15條規定參照),因為該公司與其負責人分屬不同主體,並沒有「一行為不二罰」的原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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