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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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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毒品

壹、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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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我國反毒工作及資源投入偏重於供給面之毒品查緝,忽略需求面之拒毒及戒毒工作,故無力有效抑制毒品需求,影響整體反毒績效。為因應毒品氾濫所衍生的犯罪及公共衛生問題(如愛滋病傳染)日益嚴重,政府將2005年至2008年定為「全國反毒作戰年」,將目前「斷絕供給,降低需求」反毒策略,調整為「首重降低需求,平衡抑制供需」,採取「公共衛生三級預防模式」概念,將反毒政策轉向注重拒毒與戒毒,前者「防止新的毒品人口產生」,後者「減少原有毒品人口」。具體策略為實施教育宣導及醫療戒治以「降低需求」,再輔以積極查緝以「抑制供需」,藉由三級預防全面解決毒品問題。
為落實前述反毒新思維,本部除成立專責戒治所,結合醫療資源專司毒品犯戒治處遇外,更積極結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衛生署醫療資源,陸續推出多項拒毒及戒毒等新措施,建構完整的防毒體系,諸如協調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成立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整合地方警政、社政、勞政(就業及職訓)、醫療、教育、司法保護等政府機關,深化並廣化反毒教育宣導、實施毒癮犯戒毒醫療、社會救助及出監所後之追蹤輔導等;另並參考國外藥物濫用者治療性社區(Therapeutic Community)計畫,結合衛生署辦理「毒癮戒治暨社區復健計畫-法務與醫療合作模式」,以延續毒品戒治效能等,最後再以積極查緝減少毒品供應,均為本部目前辦理中之反毒創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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