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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宣傳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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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兩公約)與《世界人權宣言》合稱國際人權憲章,係國際人權保障體系中最根本、最重要之人權基準及規範法源。為落實人權治國理念、宣示落實人權保障之決心、提升我國人權水準並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我國於98年12月10日施行兩公約,並依兩公約規定,建立人權報告制度,於101年4月依聯合國相關準則提出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因我國已非聯合國會員國,無法依聯合國模式提交報告及接受審查,乃獨創自行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臺參與國際審查會議之模式,102年2月25日至27日邀請10位國際人權專家來臺審查,102年3月1日提出81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對我國人權現況提出建言,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中除肯定我國政府與人民對於遵循世界人權標準所展現的努力及決心,亦針對我國相關人權保障缺失提出具體之改進建議。 為延續兩公約國家報告之撰擬及審查機制,我國持續以國際人權標準檢視當前人權保障推動現況,從104年起積極籌辦撰寫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共召開相關會議計115場次,包括邀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非政府組織及大部分之政府機關,於撰寫審查會議進行對話,完成「共同核心文件」、「回應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計4冊報告,並於105年4月25日發表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我國本次亦將援初次報告之前例,再度於106年1月16日至20日辦理國際審查會議,邀請12位國際人權專家(2位因故無法來臺)就我國落實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情形及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後,各項人權保障之落實與進展進行審查。本次會議另將邀請聯合國相關人權機構、重要國際人權團體、其他國家人權委員會及關注人權之國際媒體來臺參與,展現我國與世界人權接軌,自願落實國際人權標準之決心 除延續初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之模式外,為提高普羅大眾對於人權議題之關注和參與度,本次審查會議於審查會議期間將開放網路直播,讓所有關心我國人權進展的朋友都有機會深入瞭解本次會議的過程,讓人權不再只是一個侷限於國際學者專家閉門討論的議題,而是與社會中的每一份子息息相關的重要命題。舉辦本次國際審查會議是我國以具體行動向世界展現兩公約推動及落實之努力及積極參與國際人權事務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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