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新聞發布

行政執行案件累計徵起金額1,542億元,有效挹注公庫收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939
        行政執行案件,累計至97年6月底,徵起金額達新臺幣(以下同)1,542億元,其中財稅案件1,065億元最多,占69.0%。平均每件有效結案徵起金額13,488元。
        自90年1月起,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案件,改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行政執行處辦理,成立7年半徵起金額1,542億元,平均每年205億元,有效挹注公庫收入。
        就徵起金額的案件屬性觀察,以「一般案件」(不滿20萬元案件)735億元最多,占47.7%;次為「執特專案件」(100萬元以上案件)605億元,占39.2%;「執專案件」(2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案件)202億元最低,占13.1%。顯示應納金額較低的一般案件,對執行績效的貢獻度卻相當可觀,且其案件量最大,徵起困難度也較低,因此無論徵起金額或徵起率,均相對較高。
        綜觀行政執行案件徵起金額趨勢,由91年的159億元,以平均每年增加30億元的幅度逐年成長,至94年為257億元,95年則微幅下降至242億元,96年再增為261億元,並創歷年績效新高。法務部除重視一般案件的徵起,廣為宣導小額欠稅案件之便利商店繳款機制,方便民眾提高自繳率外,對於大額案件也將善用法律所賦予的強制手段,靈活運用查封拍賣財產、限制住居及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等各種執行方法,落實公權力,確保國家公法債權並兼顧人民權益保障。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