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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研擬楊姓收容人出獄後立即實施電子監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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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研擬楊姓收容人出獄後立即實施電子監控措施 臺北監獄受刑人楊○雄因觸犯多起性侵強盜案,其假釋案受到社會大眾極端囑目,雖其在監強制治療經評估成效良好,再犯可能性降低,但法務部仍高度重視其出獄後之觀護處遇及電子監控,指示花蓮地檢署務必立即採行電子監控,並協調相關機關立即實施社區身心治療,預防再犯。 由於楊○雄戶籍地設於花蓮縣,依法應由花蓮地檢署執行保護管束,楊文雄必須於出監後24小時內,向花蓮地檢署檢察官報到,法務部已函請花蓮地檢署邀集更生團契、警察機關、性侵害防治中心、楊文雄父母、當地觀護志工等先行討論觀護處遇計畫及電子監控措施,並由法務部與科技設備監控廠商派員實地堪查監控處所,預估共安裝1部監控主機及5部延展器,即可順利實施監控。 法務部為加強楊○雄出監後之監督及輔導,計畫在其出監前,先由花蓮地檢署專案觀護人林龍通、蔣健保入監輔導,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及心理建設,並自其出監起隨即派員陪同至地檢署報到,返家後立即實施電子監控。為使觀護人入監輔導及觀護處遇計畫順利實施,決定先行移監至花蓮監獄執行。 法務部強調,楊○雄在服刑期間已充分反省犯行並接受多次心理治療,未來將以關懷態度協助更生,但亦會實施嚴格的監控做為配套措施,保障社會大眾安全。呼籲社會各界在嚴格檢視之外,亦能以開闊胸襟接納出獄更生人,協助其復歸社會,重作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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