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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澄清外界對96年減刑作業缺乏配套的批評與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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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澄清外界對96年減刑作業缺乏配套的批評與誤解 針對近來外界對減刑出獄更生人再犯個案,經過媒體的報導或渲染,而多所負面評論,甚而相繼指責政府對本次減刑缺乏配套,言論內容與事實顯有不符與誤解,為免以訛傳訛,特澄清說明以正視聽。 政府為紀念中華民國解嚴20週年,彰顯尊重人權,促進社會和諧之旨,特別制定「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給予受刑人悔改向上之機會,鼓勵罪犯自新,以示國家慎刑恤獄之意。法務部為因應罪犯減刑條例實施後相關配套因應措施,早已指示各相關業務單位在減刑條例公布前,預擬多項前置作業措施,並開始密集召開各該系統整備會議及完成跨部會整合協調事宜。行政院長張俊雄今(21)日上午為了解減刑配套「美沙冬替代療法」執行成效,在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法務部長施茂林、新聞局長謝志偉、衛生署副署長陳再晉等陪同下前往桃園視察署立桃園療養院時表示,規劃減刑之初,法務部即審慎研究規劃何種刑度範圍的減刑,可讓社會衝擊降到最少,惟立法院顧慮到其他因素將不得適用減刑刑度提高至一年六月,因而估算將多釋放二仟八百人多人。事實上行政院早已充分了解到實施減刑必須胸有成竹、防範衝擊於未然,法務部也在很短期間內針對減刑條例規劃並即刻進行相當多的配套措施,以讓立法院通過之減刑政策可以落實,且面對減刑的相關困難也得以解決。 張院長並指出,在配合減刑後,有相當多的煙毒犯減刑釋放,政府希望他們在出獄後不會對台灣的治安構成衝擊,希望透過包括法務部、衛生署、療養機構、更生組織及社會志工等的協助,來鼓勵、幫助更生人,鼓勵他們能夠珍惜此一得來不易的自由,能夠真正站起來,讓政府的減刑措施達成應有的目的。院長也呼籲傳播媒體,能夠多多報導絕大多數更生人努力向上改過的正面消息,鼓勵更生人,也接納他們,讓他們能夠過正常人的生活。 96年罪犯減刑條例於96年7月16日實施,由於本次減刑出獄人多為具高度再犯危險之毒品、竊盜犯,且有644名愛滋病犯於實施首日出獄,對於治安的衝擊,外界多所疑慮,法務部施部長在減刑實施前已特別指出,針對損害較重之毒品、竊盜、詐欺、暴力犯同享減刑之寬典,由於此類罪犯再犯機率較高,減刑開釋後相關犯罪機率不無增加之可能,希法務部及所屬各系統同仁嚴肅看待此一問題,並規劃落實執行後續須注意辦理及追蹤輔導。行政院亦曾召開跨部會議研擬治安維護措施,法務部並依行政院決議採取相關配套措施,各相關部會如衛生署、內政部警政署、勞委會等,亦經行政院會完成協調,指揮所屬機關如各地衛生局、警察局及就業服務機關等,於減刑當日進駐各監獄設置衛教服務站、協助護送精神病、重病或愛滋病人返家或至指定處所、加派警力維持當地治安等。 法務部於7月16日同時辦理全國近萬名受刑人減刑出監作業,在前置作業、出監當日作業及出監後更生保護及監督措施均有完整規劃,由各地更生保護會、及由衛生署所督導各地衛生局等先行入監,配合矯正機關人員辦理反毒、反愛滋宣導,出監當日設置衛教服務站發放錦囊包,各地更生保護會亦設置受刑人及家屬服務站,提供車輛載送出獄人至搭車地點等。出獄後由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主動追蹤輔導,提供就醫、就業、急難救助等服務;同時亦將減刑名冊先行送交內政部警政署,提供各地警察機關立即掌握轄區治安顧慮人口,對於竊盜犯加強查訪,對毒品犯加強查訪驗尿以預防再犯,目前內政部警政署則在既有之暑期防制青少年犯罪、治安及毒品防制方案下,加強各項維護治安作為,持續強力掃蕩毒品犯罪,並加強查訪減刑出獄人,法務部所屬各地檢署亦加強檢警聯繫,相互配合,期使本次減刑可能造成的治安問題,減至最低。 法務部對於近來外界的批評與指教甚表重視,已指示所屬機關加強聯繫落實減刑之各項配套措施,將動支第二預備金1億餘元補助25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加強毒品更生人之戒治追蹤輔導事宜,並加強與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衛生、警政、就業服務機關共同配合,在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本次減刑作業。然而,出獄更生人本質已屬自由之身,政府相關保護措施對其等多無強制性,屬鼓勵勸導自發性行為,因此特別呼籲出獄更生人自愛且深切體認政府德政,拒絶再犯的誘惑。至於,近日媒體報導減刑出獄更生人再犯罪或因再吸毒而死亡之案例,實僅少數零星個案,事實上,不論在學理或實務上,目前所發生之死亡或再犯罪個案,均屬在可控制之範圍內,希望外界勿過於擔憂甚而大肆渲染,造成社會不安。參以減刑出獄人之再犯率,依據77年及80年減刑出獄受刑人再犯入監之統計資料顯示,其減刑後再犯罪者之比率分別為20.9%與18.2%。此二次減刑後再犯罪者及入監比率,均較近十年全部刑事案件46.9%之再犯比率為低。故全國性減刑而出獄人犯的再犯率,係遠低於一般服刑期滿出獄或者是假釋出獄之後的再犯率,且本次減刑僅針對輕刑犯罪者為之,當可降低對社會治安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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