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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澄清台中市長對政府未做好減刑配套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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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澄清台中市長對政府未做好減刑配套的批評
中央社本(16)日報導台中市長胡志強批評中央在實施減刑前,未先與地方開會研商相關事項,實施減刑卻未能做好相關配套,增加地方治安壓力,其中胡市長言論內容與事實顯有不符,特澄清說明以正視聽。
96年罪犯減刑條例於96年7月16日實施,由於本次減刑出獄人多為具高度再犯危險之毒品、竊盜犯,且有644名愛滋病犯於實施首日出獄,對於治安的衝擊,外界多所疑慮,行政院據此召開跨部會議研擬治安維護措施,法務部並依行政院決議採取相關配套措施,各相關部會如衛生署、內政部警政署、勞委會等,亦經行政院會完成協調,指揮所屬機關如各地衛生局、警察局及就業服務機關等,於減刑當日進駐各監獄設置衛教服務站、協助護送精神病、重病或愛滋病人返家或至指定處所、加派警力維持當地治安等。
法務部於7月16日同時辦理全國逾萬名受刑人減刑出監作業,在前置作業、出監當日作業及出監後更生保護及監督措施均有完整規劃,由衛生署督導各地衛生局先行入監辦理反毒、反愛滋宣導,出監當日設置衛教服務站發放錦囊包,各地更生保護會設置受刑人及家屬服務站,提供車輛載送出獄人至搭車地點等,出獄後由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主動追蹤輔導,提供就醫、就業、急難救助等服務;同時亦將減刑名冊先行送交內政部警政署,提供各地警察機關立即掌握轄區治安顧慮人口,對於竊盜犯加強查訪,對毒品犯加強驗尿以預防再犯,並於出監當日加派警力維護治安,各種作為均將減刑可能造成的治安問題,減至最低。
法務部為踐行減刑與治安並重之作為,除透過各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其中包括台中市政府胡志強市長所領導之台中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及所屬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葉坤福局長等相關人員,均受邀參加由台中地檢署張檢察長所召集的多項會議等集思廣益,因此地方政府對於減刑作業及後續行為,均有機會提供寶貴意見,以供法務部及所屬檢察、矯正、保護機關參酌。媒體報導胡市長所指「未先與地方開會研商相關事項,實施減刑卻未能做好相關配套,增加地方治安壓力」等情,與事實顯有不符,更不能將爾後臆測可能發生治安之地方事務貿然預想防衛歸責於法務部或所屬機關,而抹煞辦理本次減刑同仁之辛勞,亦有失公允。
然而,法務部對於台中市長胡志強之談話甚表重視,已指示所屬機關加強與地方首長溝通,說明中央實施減刑之完整配套措施,希與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衛生、警政、就業服務機關共同配合,在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本次減刑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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