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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除加強偵辦社會矚目重大指標性案件外並將從反貪教育著手,建立公民反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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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除加強偵辦社會矚目重大指標性案件外
並將從反貪教育著手,建立公民反貪意識
為期1天半的「2007年臺灣國際廉政研討會」於今(26)日中午12時20分閉幕,法務部部長施茂林於閉幕典禮時表示, 我國多年來雖然在公部門的貪腐問題上,著力甚深,但最近台灣社會發生的力霸集團非法掏空案,雖投入相當檢調人力偵辦,至今尚未能完全釐清案情,類似此類之重大舞弊事件,其危害國家經濟發展的嚴重性並不亞於公部門的貪污。
我國廉政工作的推動執行區分「預防」及「肅貪」兩部分,各公務機關中的政風單位是負責貪污預防工作,現階段預防工作分為「反浪費、反腐敗、反貪污」三個層次,「反浪費」主要係為避免重大公共工程及建設因錯誤的決策造成浪費;「反腐敗」則是藉由健全陽光法制及防貪腐機制之建構與落實執行,促使公務機關作業透明;「反貪污」則是加強宣導擴大廉政行銷,並從教育著手,以建立公民反貪意識。肅貪工作部分,法務部計劃於今年偵辦30件重大案件,其中包括10件社會矚目的指標性案件,以宣示政府全面打擊貪腐的決心。
本次會議獲得以下4點共識:(一)廉政工作,除了政府的積極投入外,更應有民間社會,含非政府組織和社區民眾的參與及媒體的強力監督,始能落實有效。(二)廉政機構應確保其獨立性及避免自身權力的濫用,惟欲有效根除腐敗,政府的決心才是成敗的關鍵。(三)反貪腐應包括傳統公部門的貪污及濫用權力及洗錢等企業的貪腐犯罪,企業貪腐有時甚至比傳統的貪污對國家經濟造成的影響更為嚴重。因此,如何協助企業建立內部倫理規範及類似政風體系推動的監督機制,政府將來應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四)國際間反貪組織及機構應加強合作,交換工作情資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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