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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召開政風督導會報,以具體行動回應民眾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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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跨院及部會政風督導會報,以具體行動回應民眾期待
一、 法務部政風督導會報第17次會議於95年11月30日下午召開,由法務部部長施茂林主持,藉由召開中央跨院及部會副首長層級的政風督導會報,共同推動政府端正政風、防制貪污重大政策,會中報告法務部政風工作概況及成效外,針對經續會共同意見所擬訂之「反貪行動方案」草案進行專題報告。會中提案決議請各中央部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反貪行動方案(草案)」之具體措施及實施要領,參酌機關業務特性,預為規劃因應。俟「反貪行動方案」經行政院核定後,依據機關業務特性,落實執行該方案之具體作為,以具體執行績效回應民眾對政府清廉行政之殷切期盼。另政府資訊公開法於94年12月30日實施以來,各機關應落實執行推動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化,針對各政府機關資訊公開透明化執行情形,請法務部會同行政院研考會,評估以委託研究方式,參考各國(北歐、日本等)對資訊公開的評鑑作法及實施狀況,研擬符合我國政府資訊公開之客觀評鑑制度或可行辦法,俾促使各政府機構落實推動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化。
二、 「反貪行動方案」係為回應社會各界殷切期待,特針對重大危害政府廉能之貪瀆及經濟犯罪案件,擬定具體可行之「肅貪」、「防貪」對策,結合各中央部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並統合檢察、調查、政風組織力量,以實際行動打擊貪瀆犯罪,期能凝聚全民反貪意識,促使我國邁向高度廉潔國家;「肅貪」對策以「強化肅貪組織功能」及「重點打擊貪瀆犯罪」為主,未來一年設定目標為計偵辦30件以上重大貪瀆案件,其中至少10件應有明顯指標意義。另增列企業貪瀆為反貪目標,包括企業掏空與內線交易等,並研議提高檢舉獎金最高為1000萬元;在「防貪」對策上,成立「反貪工作會報」、加強易滋弊端業務專案稽核、強化財產申報審查並遏止利益輸送、設置反貪專屬網站及加強行政肅貪等具體措施,希全面肅貪,建立清明廉能的國家。
三、 公元2000年政黨輪替以來,我國在掃除黑金及肅貪方面,成果顯著。自89年7月行政院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76個月以來,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貪瀆起訴案件計3,467件,起訴人數8,720人。查獲貪瀆金額新臺幣28,450,833,238元,其中高層簡任以上公務人員有467人(占5.36﹪)、民意代表542人(占6.22﹪)、中層薦任公務人員1,575人(占18.06﹪)。在貪瀆案件起訴判決方面,判決確定者有3,228人,其中以圖利罪判決有罪者有180人,以非圖利罪判決有罪者有1,274人,以非貪瀆罪判決有罪者有391人,總計判決有罪者達1,845人,確定判決的定罪率約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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