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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國際透明組織於2013年7月9日公布之「全球貪腐趨勢指數」指我國36%受訪者回答與相關部門接觸過曾行賄容值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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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透明組織於2013年7月9日公布之「全球貪腐趨勢指數」,其中5題臺灣受訪者之答覆較全球比率為優,3題較差於全球比率,其他題目則無關優劣(如附件資料)。另就題目7「接觸下列部門有無以任何形式行賄?」受訪者雖回答曾行賄的比率依序為司法(35%)、醫療服務(21%)、公用事業(17%)、警察(16%)、教育(16%)、註冊與許可證服務(15%)、稅務(15%)、土地服務(11%)。36%受訪者回答與相關部門接觸過曾行賄。茲就此題調查結果容有商榷餘地說明如下: 一、 本題最高百分比為司法(35%),卻有36%的受訪者回答曾行賄,在百分比上容有矛盾。 二、 如36%受訪者回答與相關部門接觸過曾行賄時,即約每3人與公部門接觸就有1人曾行賄,就以該調查所指之司法(35%)而言,目前檢察機關每年偵辦約40萬件之刑事案件,其中約近50%為不起訴處分,其餘亦約40%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或緩起訴處分結案,起訴件數亦僅在10%左右,況且起訴之案件亦僅約10%左右進入深流之審判程序,而縱進入深流審判程序亦不一定要行賄法官,可見該調查所指之36%受訪者回答與相關部門接觸過曾行賄,容與事實不符。 三、 國際透明組織之本項調查係對全球107個國家,其中亞洲部分僅對日本、韓國及我國調查,並未對中國、香港、新加坡等國調查,且未排名,故外界傳聞我國貪腐程度排名第18名是顯然的錯誤,不應擅自援用,更難以該調查結果逕行論定我國貪腐之嚴重性。 四、 且法務部廉政署於101年委託洪永泰教授主持之「財團法人台北市公民教育基金會」辦理「101年廉政民意調查及指標研究」調查,民調曾詢問受訪者「最近一年內,您到政府機關辦事情有沒有送錢或好處給公務人員的經驗?」回答:「有且親身經歷」者的受訪者僅0.8%,回答:「有,聽說」僅2.5%,回答:「沒有」者96.6%。故本題調查結果可信度及效度顯有疑慮。 五、 再就美國「自由之家」公布之「2013年世界自由度報告」亦指出我國數起高層貪污案,如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因涉嫌向商人索賄而遭起訴案,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及索賄而遭刑案等,但亦表示雖然貪腐已不如以往普遍,可見國際透明組織之調查確有商榷餘地。 六、 馬總統97年上任後,貪瀆案件發生率減少、犯罪率下降、定罪率提高,亦即每年起訴人次從1268人次降至101年的1119人次;每萬件起訴案件貪瀆案件亦從26.7件降為23.1件,今年1-5月更降至19.53件;每萬人起訴被告中以貪瀆罪名起訴人數從65.2人下降到44.5人;自 馬總統97年5月上任以來,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貪瀆案件,總計起訴6839人次,截至102年5月底判決確定者計2,811人次(不含不受理判決),其中判決有罪確定者1947人,確定判決定罪率達69.3%。又從98年7月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實施以來迄至102年5月底之確定判決定罪率77.0%,顯示偵辦貪瀆案件之定罪率逐步提升。 七、 自民國100年成立法務部廉政署以來,對於防貪、反貪工作已積極進行,各級政府對於此項工作亦都積極作為工作目標。法務部及廉政署對於肅貪工作亦絕不手軟,希望各界配合檢肅貪瀆,達到對於貪腐零容忍的目標。 八、 附法務部廉政署102年7月9日新聞稿及參考資料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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