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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公告專區

106年8月18日檢審會第73次會議決議(行政監督處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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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前候補檢察官李○○違反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規定,依法官法第95條第2款規定核予「警告」之行政監督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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