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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嚴正執法、積極查賄,不容候選人假借勞務工作變相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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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有民眾於媒體投書《小心「合法」買票新招數》一文,法務部說明如下:

法務部並無該文所指「為協助發傳單而領薪水,是合法的勞務關係」之解釋。候選人若以協助發傳單之名義,給付顯不相當之勞務報酬予協助發傳單之選民,並約使該選民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或不行使,即可能構成賄選。然具體個案是否構成賄選或涉犯其他刑責,仍應由承辦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事證適用法律認定之。

法務部已要求各級檢察署注意防制及查察假借勞務工作,遂行賄選之非法行為。政府嚴格查賄之決心,不容懷疑,更不容少數候選人以假借各種名義之變相賄選,候選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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