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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譴責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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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今日下午14點13分許,臺北市萬華區居民李坤成(男,53年次)提著紙袋走入本部大門內,當時毫無異狀,突然在大門服務台前約2公尺處自紙袋中點火,拋向服務台櫃台前地面,因火勢不強當即熄滅。服務台內鍾姓保全人員見狀立即出來阻止,並欲制伏李員。李員見狀先在中庭走動,並突然自身上另一斜背包中,取出一個裝有疑似汽油的瓶子丟向地上,在場另一位保全人員立即按照「政府機構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作業要點」電話通報轄區介壽路派出所處理,並通報本部政風小組及長官,約14時18分許介壽路派出所員警先有一人抵達,並陸續有其他員警會同本部人員將李員逮捕,帶回中正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進行調查中。據了解,李坤成在場時謾罵稱對時局不滿,認為公務人員沒有作為云云。

二、對於本次事故,本部保全及相關同仁能即時處置,當場阻止李員造成危害,惟基於機關安全維護,部長已立即指示政風小組及相關單位立刻檢視本部在安全維護上有無加強之處,應立即處理,務必使本部及所屬機關安全無缺漏。

三、對於本件突發事故,初步認為係李員個人所為突發事件,惟基於偵查不公開,相關事證刻由檢警依法調查,法務部尊重司法調查之結果。法務部呼籲,任何民眾對政府或任何人有所意見,應循正當程序表達意見,不應使用暴力、兇器或其他具公共危險性之物品遂行不法行為,造成社會不安,這並非言論自由保障之範圍,也會造成侵害他人或國家社會法益,大家應共同維護社會安寧及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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