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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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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宣導

為配合洗錢防制政策,107年1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公司必須上網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的相關資訊。經濟部請尚未完成申報的公司儘速完成申報。

驗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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