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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毒品變化多、一次列管斷毒流」 毒品列管超前部署,一次性審議列管預防毒品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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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毒品犯罪不僅是與現在的毒品對抗,更要超前部署,阻止未來可能成為毒品的危害,原毒品列管採單一物質逐次審議之模式已無法因應新興精神活性物質快速推陳出新成為新興毒品之情勢,因此行政院在新世代反毒策略中,為防微杜漸,對於毒品列管審議採取更積極的一次性列管政策。
聯合國被通報的新興精神活性物質現已有1000多種,而我國列管毒品僅339種,為避免因毒品列管之期間造成查緝犯罪之空窗並與國際毒品情勢接軌,遂於109年1月15日總統公布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放寬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之虞」的新興精神活性物質等都可列入審議項目,且為了縮短審議期間,法務部自109年1月6日起召開研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毒品審議新制運作模式會議3次,就有關新興精神活性物質國外列管而國內未列管,並扣除無標準品可作為檢驗者,共計337項,經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屬鑑驗單位協助蒐集列管之相關資料,並自109年7月24日起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第9屆臨時會議5次進行第一輪新興毒品項目資料審查討論。因毒品列管涉及刑事犯罪之認定,為避免重複列管或列管錯誤,法務部再自109年11月11日起召開臨時會議會議3次進行第二輪全面複審及資料互核。於今(23)日完成全部一次性毒品列管的審議程序,待完成預告送請行政院公告後,我國將成為全世界列管毒品最多國家之一。
本次審議337項新興精神活性物質係以國外列管及所造成危害等情形為審議參考,經審議後共有299項物質分別列為第二、三、四級毒品管制。其中,毒品審議委員會認為吩坦尼雖然列為二級毒品管制,但吩坦尼類似物的新興精神活性物質我國並未列管,然而吩坦尼在歐美國家造成每年數萬人死亡,若其類似物流入我國造成濫用,其危害性不堪想像,屆時再提高管制分級恐緩不濟急,故經審議後將吩坦尼類似物共20項均列為二級毒品管制,為防範於未然,提早管制查緝。
新興毒品推陳出新變化多端,儼然成為反毒工作的一大挑戰。「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反毒戰爭更是不容一絲鬆懈,必須及時超前部署,不只查緝現有的毒品,對於有流為毒品使用之新興精神活性物質也要提早列管,不讓法律有空窗期,致有危害國民健康之可能,並警告不肖犯罪集團,莫以身試法,展現政府積極反毒之態度及決心,實現無毒家園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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