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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推動司法改革,充分關照兒少、性別平等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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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質疑及媒體報導司改兒少及性別議題遭忽略一節,應有所誤會,法務部說明如下:
司法改革面向很多,國是會議中各分組決議即高達200多項,本部充分重視,也都會研議推動,惟須先就核心業務提出改革方案,以本業革新為起點,厚植改革基礎,再以核心業務為主軸的改革方案中,充分吸納其他面向的改革,包括大家關心的兒少、性別平等議題,尤其兒少議題,尚涉及司法院、警政、社福、醫療等單位,有賴跨院、跨部會共同協商推動,惟本部持續努力,相關具體內容如下:
一、針對兒少、婦幼弱勢在司法程序上特殊性,提供必要之保護與協助:
(一)推動性侵害案件專業證照及專家協助訊問制度
針對兒童、心智障礙者,已在性侵害案件被害人訊問上,落實專業證照制度及專家協助訊問制度。本部規劃「法務部辦理兒童或心智障礙之性侵害被害人訊(詢)問相關訓練及認證實施計畫」,自106年1月1日實施,依該計畫辦理相關教育訓練,迄今已有178位檢察官完成訓練取得證照,並由衛福部提供專家名冊,提供各檢察署協助兒少訊問。此外,就性侵被害人在偵查階段之訊問,提供溫馨談話室、一站式之服務。
(二)推動被害人包括性侵害被害人訴訟參加
被害人訴訟地位之提升,不僅於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有此需要,而應兼及所有重大犯罪被害人,本部積極推動刑事訴訟法修法,正研議被害人訴訟參加制度之修法建議案。
(三)少年矯正執行專法(少年矯正機關收容處遇實施條例草案)部分,本部矯正署已會請司法院、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提供寶貴意見,審慎研議中。
(四)矯正署請增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等專業人力,將優先編制於少年矯正機關,以提昇收容收少之諮商輔導成效。
(五)推動毒品少年犯多元處遇、輔導少年犯、虞犯升學、習技、就業等。
(六)配合衛福部防治兒虐、對重傷害及死亡兒童個案進行檢討
我國已制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該法中央主管機關為衛福部。關於建構兒童死亡檢視機制,由衛福部本其主管機關權責辦理,且為防治重大兒虐事件,衛福部已頒訂「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防治小組實施計畫」,針對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使兒童及少年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所列之相關情事,引致嚴重傷害及死亡個案進行檢討,檢視體制面之缺失,廣泛蒐集資訊,據以提出改善跨專業網絡協調及介入策略之建議,周延兒少保護系統。本部充分配合網絡合作與分工。
二、本部已設有「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本部已在行政院「性別平等處」的督導下,部本部設置「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所屬機關包括各級檢察機關內則均成立「性別平等工作小組」,小組內外聘民間委員3至7人,目前本部專案小組外聘委員為5 人,長期關注性別、兒少議題的賴芳玉委員也是本屆5位外聘委員之一。
專案小組除了提供本部政策諮詢及指導規劃外,也督導本部及所屬宣導、教育及推動各項具體性別平等措施。本部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業務推動方向,均與國是會議有關性別平等的決議方向一致,例如推動性別友善的司法環境、培訓具備性別意識與性侵害犯罪防治專業知識的專責司法人員、法務統計建立性別指標等等,並將會持續研議推動。
三、有關通姦、兩小無猜性行為除罪化及優生保健法修法部分,輿論意見尚有正反爭議,本部將持續推動對話、釐清爭點尋求共識。此外,優生保健法部分仍必須交由主管機關衛福部研議。
四、有關少年輔育院全面改制為少年矯正學校部分,依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83條規定,少輔院本應於92年全面改制,惟當時因國家財政困難遂暫緩。此為本部持續推動政策,改制所需經費及人力甚多,需政府財政及人力到位方能完成。至於少年矯正機關是否與成人矯正系統分離,移由司法院或教育部一貫式處理,仍待爾後繼續研商妥慎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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