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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104年11月20日焦點評論林鈺雄教授「食品犯罪為何前仆後繼」乙文,本部高度贊成並積極推動修法,追求落實「無人能因犯罪獲利」之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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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正義係使無人能因犯罪而獲利益,為杜絕心存投機、僥倖之心,使不法所得能回歸填補國家、社會及被害人之損害,林文主張「從重刑主義迷思,蛻變到剝奪不法利得」之制度轉向,本部高度肯定,並就本部積極推動沒收法制立法以落實「無人能因犯罪獲利」之司法正義,說明如下:   我國於本(104)年5月5日通過反貪腐公約施行法,將反貪腐公約內國法化,本部依反貪腐公約精神,參酌「無人可因犯罪而獲有利益」已為刑事政策之國際潮流,並參照立法院於103年11月18日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修正條文附帶決議行政院及司法院應提出中華民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之修正條文,釐清第三人沒收非屬從刑,而係類似不當得利之衡平措施,另我國現有數個司法互助個案因我國沒收法制未能與國際接軌,於犯罪資產返還上產生實務困境遲遲無法實現公平正義,本部爰廣邀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研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沒收)部分修正條文」報請行政院審查,於本年11月5日經行政院第3473次會議決議通過,行政院院長裁示本次修正刑法沒收制度,明定沒收為具獨立性的法律效果,是我國刑法重大制度變革,也是政府回應各界期待司法應實現公平正義的一次重要刑事政策修法,目前已送司法院會銜程序中,如能早日完成會銜送立法院審議,本部將依行政院院長指示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行政院亦指示各部會現行主管法律有關「沒收」規定與本次修正內容不符者,應儘速配合檢討修正。   隨著現行刑事政策已由重刑主義轉為以剝奪犯罪所得作為有效之制裁犯罪之法律效果,法務部於近年檢察機關教育訓練均已納入犯罪所得查扣、犯罪所得偵查中變價觀摩等課程,冀能由犯罪所得之查扣沒收、偵查中變價等政策之推行,遏止犯罪誘因、阻絕犯罪發生,且除積極偵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案件,及參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修正外,為正向回應民意訴求及刑事政策轉向趨勢,本部更為阻絕近來毒品、吸金、貪污、詐欺等諸多犯罪,藉由購置不動產、昂貴奢侈品或以多重手法合法化非法金流,參諸國際規範及如日本等各國法制與經驗,積極研議洗錢防制法之修正、鎖定高風險洗錢態樣強化相關政策之推行。落實「無人能因犯罪而獲利益」之司法正義,法務部對推動法制與強化實務將克盡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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