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聞發布
國際透明組織公布以全新方法建構2012年清廉印象指數,我國分數61分,在東亞居第4名,僅次於新加坡、香港及日本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1521
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TI)今天公布全新方法建構的2012年清廉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簡稱CPI),在全新的計算方式下,台灣在參與評比的176個國家中總排名為37名,2012年國際透明組織依7個原始資料庫的資料內容計算後,我國分數為61分(滿分為100分),勝過約八成納入評比國家(在納入評比國家中有三分之二的國家低於50分,如依分數排序臺灣為第24),在東亞僅次於新加坡、香港及日本,居第4名。顯示近幾年我國大力肅貪並推動廉政革新,成效漸獲國際肯定,2012年CPI分數是新的基準點。
依國際透明組織主席胡潔特•拉貝勒(Huguette Labelle)指出,各國政府必須將反貪腐行動整合入公共決策,優先工作包括:對遊說及政治獻金加以規範,讓公共支出及契約更透明,並使公共機關對人民更加負責。有鑑於台灣在2012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數上的表現,台灣透明組織建議,台灣政府單位需更多與國際接軌,並找出台灣與相關國際規範的落差之處加以改進,並促成政府及企業部門持續地進行廉潔、誠信、透明與課責的自我檢視。
提升CPI評價之策略已納入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為有效接軌國際,提升廉政治理,改善國家競爭力並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法務部因應新情勢於本(101)年10月提出「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修正草案(報行政院核定中),明確闡述以「倫理、透明、課責、參與、合作」五大面向為綱要,重點包含加強行政透明、落實公務員行為規範,讓公共支出及契約更透明,使政府對人民更加負責,該行動方案相關措施與國際透明組織倡議各國政府應採取的加強作為方向一致。
CPI是反映主觀印象評價,採用調查資料是以跨國企業經理人及專家為調查對象。近2年我國政府不分層級、黨派,偵辦多起長期性、結構性、集團性的重大貪瀆指標案件,雖然可能影響外界對臺灣貪腐程度的主觀印象,但肅貪不容停滯。依據統計顯示,過去4年以來客觀貪瀆犯罪率呈現下降趨勢,在案件數上,從2008年每萬件犯罪起訴案件中,有26.6件以貪瀆罪名起訴,至2012年已降為20.67件,在人數上,2008年每萬名犯罪起訴被告中,有65.22人次以貪瀆罪名起訴,至2012年已降為41.57人次。故主觀指標與客觀指標應一併觀察。
2012年CPI分數是用全新計算方法建立的新基準點
不能與過去歷年作比較,未來將可跨年度自我比較
依據國際透明組織表示,2012年CPI分數是用全新計算方法建立的新基準點,不能與過去歷年的分數與排名作比較。各國歷年均關注國際透明組織公布CPI資料,並在意分數與排名的變化,對CPI所引用調查資料數量各國不同而有失公平也有疑慮(如有些國家採用3個機構的資料,有些採用7個以上機構),國際透明組織2012年針對CPI計算方法進行變革,新版CPI有以下幾點特色:
(一)由於採取新的計算方法,2012年CPI的分數及名次無法與過去歷年版本比較
2012年新版CPI與2011年之前歷次CPI計算方法截然不同,分數及名次無法比較,尤其2012年CPI分數不能用2011年分數直接乘以10加以比較(按:2011年之前歷年該指數分數為0到10分之間),這樣的比較被國際透明組織認定是錯誤的。
(二)國際透明組織強調新版CPI計算方法造成今年許多國家排名變動,但不能直接解讀為清廉度進步或退步
我國今年分數61分,勝過約八成納入評比國家,但許多國家及地區因採新計算方法導致排名變動。例如:香港由2011年第12名變成第14名,日本由第14名變成第17名,愛爾蘭由第19名變成第25名,奧地利由第16名變成第25名,美國則由第24名變成第19名,烏拉圭由第25名變成第20名。國際透明組織特別提醒應審慎解讀,不能將今年名次的變動解讀為該國清廉程度進步或退步。
(三)分數比排名更重要,明年起以今年新基準點可跨年度自我比較
新版CPI計算方法是要讓各國以全新的基準點從明(2013)年起可以自我比較,避免過去舊版CPI強調各原始調查資料的排名,以致於無法跨年度自我比較的缺點。由於名次會因評比國家數目的增減及其他國家分數的改變而變動,但自2012年起各國本身的分數可以跨年度比較,故相對而言,分數比排名更重要。
綜上所述,在2012年新版CPI新的計算方法下,各國名次多有變動。新加坡2012年87分第5名,2011年9.2分第5名;香港2012年77分第14名,2011年8.4分第12名;日本2012年74分第17名,2011年8分第14名;臺灣2012年61分第37名,2011年6.1分第32名。究其原因,係計算方法改變以致名次變動。例如,有數個排名在臺灣前面的國家,其平均分數係僅採用約3至5個資料庫所給的分數,如某一資料庫給分較高,就相對反映在CPI排名上;而臺灣則採用7個資料庫的分數,評比高低有差別,相對地平均分數對臺灣CPI排名有所影響;又如台灣透明組織所指出,CPI所引用的政治經濟風險顧問公司(Political and Economic Risk Consultancy,簡稱PERC)問卷調查,其調查範圍僅針對此次參與評比的176個國家及地區中之15個國家及地區,其中臺灣在此項調查得分僅為50,也是影響我國CPI總平均分數的原因之一。法務部表示,對分數較低的評分,我們會虛心接受並檢討策進作為,但也顯示我國清廉度並無退步,且屬總排名的前段。
另針對新加坡、香港等多年CPI評比獲得肯定的高清廉度國家或地區,臺灣透明組織認為其特色之一為重視公民社會的參與,用以形塑全民對貪腐不能容忍的共識。法務部表示,相對於我國的民意調查顯示,有3成左右的民眾對貪腐仍能有限度的容忍,因此,廉政署成立的目的包括反貪、防貪、肅貪,建立全民反貪共識是該署重要的工作之一,將繼續積極結合各個領域的專家及相關公私部門,提供民眾關心貪腐、監督政府的管道,以激發民眾反貪意識,建立對貪腐零容忍的環境。
2012年新版CPI我國表現雖在東亞排序第4,但仍需以高標準朝邁向新加坡、北歐等高度廉潔國家努力。政府有義務結合公、私部門,特別是持續加強與企業、非營利組織建立反貪腐網絡,加大反貪、防貪、肅貪的力道與成效。因此,法務部將持續督導檢察機關、廉政署及調查局協同各機關積極落實「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並加強與國際透明組織等國際評比機構建立反貪腐的夥伴關係,讓國際評比機構專家及外商感受到政府致力反貪腐的努力,是未來提升「清廉印象指數」標本兼治之道。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