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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為澈底掃除貪腐歪風 ,成立「查扣犯罪所得法令研修工作小組」,維護社會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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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貪去腐同時剝奪犯罪利得始符合社會公義
近年來貪腐案件,不管是貪瀆、經濟或洗錢犯罪,侵害金額與日俱增,不僅紊亂社會經濟秩序,嚴重者甚至動搖國本,因而本部王部長上任以來,即將反貪去腐工作列為施政重點,期能澈底掃除貪腐歪風,打造廉潔社會。但本部進一步認為針對這些案件,如未能有效查扣被告犯罪所得,即便將其繩之以法,亦不過使其一人一時服刑,本人或家屬將來在外坐享犯罪所得,仍難解社會眾多不平之鳴,而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因此檢調機關必須在追訴犯罪之餘,澈底剝奪被告犯罪利得,也讓其他心存僥倖者喪失犯罪利基,從而不敢也不願犯罪,這個觀念符合目前許多國際公約之共同要求,成為世界潮流。本部乃於去年8月間報奉行政院核定將「加強查扣貪瀆、重大經濟犯罪、毒品等案件犯罪所得」列為本部中程施政計畫(98至101年度),並在檢察官辦案系統建置「從刑控管機制」,控管回溯至89年7月行政院實施掃除黑金行動方案起,追討公務員貪瀆犯罪所得之案件。另外在追討範圍上,由上述犯罪類型逐步擴及行政院治安會報重點工作槍砲、詐欺、妨害風化、暴力討債等項目。
二、現今我國就扣押與沒收犯罪所得之法令尚非完備
本部所屬檢調機關雖已於去年開始加強上述查扣犯罪所得工作,實施成效相較於過去有明顯進步(如附件統計表),但檢調機關在執行過程發現目前法令尚非完備而有窒礙難行之處,例如目前依刑事訴訟法沒收為從刑,欠缺主刑即無從刑,被告在偵審程序中若逃亡不歸,無從判刑,就其犯罪所得法院竟無法宣告沒收等不合理現象。
三、成立工作小組研修相關法令以貫徹反貪工作
因此本部為澈底掃除貪腐歪風,維護社會公義,成立「查扣犯罪所得法令研修工作小組」,由檢察司司長陳文琪擔任召集人,邀請學者、法官、檢察官、調查人員、金融檢查人員等專家,研究扣押與沒收犯罪所得之相關理論,參考外國法制及實務運作,針對是否建立犯罪所得單獨聲請宣告沒收制度或引進外國立法例中民事或行政沒收?是否在檢調機關成立查扣犯罪所得專責單位?以及查扣之犯罪所得如何從事修復式正義等議題廣泛討論。未來本小組將每二週開會一次,預計於今年6月底以前完成討論,並提出「扣押與沒收犯罪所得法制修正建議方案」,之後本部即將以此為藍本進行相關法制之修訂,希望能儘速補強相關法令,而使執法人員能藉以適當有效又正確的查扣沒收不法所得,伸張社會公義,創造廉能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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