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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舉行部長上任記者會─提出「厲行法治 保障人權」未來各項施政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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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立廉能政府:籌組「中央廉政委員會」及訂定「公務員倫理規範」,落實執行「中央廉政委員會」決議及「公務員倫理規範」;重新研議設立廉政署(局),整合法務部政風司與調查局廉政處,成為防貪、肅貪專責機構;研修「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增訂財產申報不實罪;研修「貪污治罪條例」,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研修「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使決策更為公開透明;研修「刑法」,加重企業負責人掏空背信罪責;法務部部長發揮行政院院長法務長之角色,以健全法制;研究參仿日本法制,積極培育檢察官配置各部會擔任法務長角色,審核政府決策合法性,強化政府職能。
  2. 建構現代法制:繼續推動「人權法」完成立法;檢討逐步廢除死刑政策執行成效,由法務部邀集相關機關及社會各界會商未來作為;繼續推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完成立法;繼續推動「司法官法」完成立法;繼續推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完成立法;繼續推動「財團法人法」完成立法;完成民法繼承編第二階段(全面)修正草案;研修「行政程序法」;研修「行政執行法」;研修「信託法」;研修「刑法分則」;研修「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研擬「刑事執行法」;研擬「臥底偵查法」;研擬「反恐怖行動法」;法務部積極參與行政院各部會之法規研訂、研修及法規疑義釋答等法制工作。
  3. 嚴正執行法律:加強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職前與在職訓練,提升辦案知能;結合檢、警、調力量,有效打擊犯罪;落實檢察一體、嚴守程序正義、貫徹偵查不公開、確保辦案品質;嚴拒關說並向政風機構登錄,確保法治與公平原則;研議將審判中的強制辯護與指定辯護制度,擴大適用於偵查案件;加強肅貪、查緝黑金、賄選、仿冒、毒品、民生犯罪、經濟犯罪、企業貪腐、黑道暴力、人口販運、電話詐騙恐嚇,並落實婦幼保護。
  4. 加速獄政革新:研議成立矯正署(局),建構專業與專責的矯正監督體系,導正以往重偵審,不重矯正的現象;充實戒護及教化人力,提升管教品質;增設北區及南區醫療專區、研議辦理收容人健康保險,保障其醫療人權;持續執行改善監所計畫,擴增收容處所;評估規劃再成立北區接收調查監獄;改建臺北監獄為首都監獄;研議將少年輔育院改制為少年矯正學校。
  5. 深化司法保護:對於觀護業務、更生保護、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進行評鑑,作為檢討改進之參考;由本部統合各部會力量預防犯罪及推廣法治教育;研議單純施用毒品者的適當處遇措施;檢討緩起訴處分金的運用與成效。
  6. 節省司法資源:加強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功能;加強運用緩起訴制度;加強運用認罪協商制度;建請各級法院加強運用緩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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