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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布「96年台灣地區廉政指標民意調查研究結果」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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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在法務部三樓第三會議室舉行之「96年台灣地區廉政指標民意調查研究結果」記者會,由法務部次長李進勇主持,研究案計畫主持人台灣透明組織協會陳俊明理事報告台灣地區民眾對違反廉政行為嚴重程度評價、公務人員及民代清廉評價、政府當前廉政政策看法及焦點團體座談等部分調查結果,並邀請中華民國乾淨選舉促進會柴松林理事長、台灣透明組織協會洪永泰理事長、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陳陸輝副研究員等人進行與談,相關政府機關代表及關心廉政議題人士等30餘人參加。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對各類公務人員及民代清廉程度總平均數為4.88分,略高於95年7月平均數(4.79分),其中排名第1至3名依序為公立醫院醫療人員(6.08分)、一般公務人員(5.95分)及監理人員(5.71分);倒數第1至3名則分別為河川砂石業務管理人員(3.77分)、立法委員(3.81分)及負責政府採購和公共工程人員的清廉程度(3.91分);清廉評價較低的尚有中央政府首長及主管(4.33分)和地方民代(包括縣市議員3.99分;鄉鎮市民代表4.25分)。關於民眾對各種政府廉政政策看法,整體而言變化不大。 與談學者指出,廉政是全民責任,貪腐無法透過嚴刑峻法根絕,而應從品格教育做起,特別是有權參與決策的中央政府首長及各級民代暨職司社會正義最後防線的司法人員對國家整體發展、人民福祉影響深遠,因此,未來政府施政除應持續朝行政業務公開、透明化的方向進行外,上開人員更應樹立典範及建立良好表率,方能有效嚇阻貪腐、提昇民眾清廉觀感。 與會學者專家於記者會中對政府相關部門提出具體建議如下:修正現有選舉法規,針對選舉活動訂定符合實際之明確規範或推動公費選舉制度,讓有能力而沒有錢的優秀人才也有機會經由選舉為公眾服務;應持續透過有計劃、普遍的品格教育,使全民反貪觀念深植社會各階層;公職人員財產來源不明之相關處罰制度,應有所突破,以回應民眾期待;提高貪瀆案件偵審效率及建立統一審理標準,增強民眾支持;順應民意設置獨立專責廉政機構,統一事權,以展現政府清廉執政之決心。 主持人李次長於記者會中指出:「廉潔」(integrity)是對一個政府的最基本要求,如果政府施政缺乏廉潔基準,人民對政府的信任感必然為之下降,國家的整體治理亦將產生危機,所以打擊黑金、檢肅貪瀆,法務部責無旁貸,目前除已採取如「反浪費清查」等預防性措施,使政府決策更公開、透明,以避免或減少事後調查與肅貪作為外,並積極辦理教育宣導,喚起全民反貪意識,另規劃研擬防制企業貪污等作為,以期有效提昇政府清廉度。近年來國內外有關我國貪腐情況的評比及調查結果未盡理想,希冀朝野能共同正視貪腐問題之嚴重性,捐棄成見,加速相關法案的審議,奠定我國可長可久的法治基礎。有關與會學者專家提供之寶貴意見,將納入政府檢討研訂廉政政策之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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