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新聞發布

法務部舉辦95年調解案件績優人員表揚大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973
法務部舉辦95年調解案件績優人員表揚大會 法務部與內政部於8月14日(星期二)10時,假臺北市國軍文藝活動中心戲劇廳,聯合舉辦「95年調解案件榮獲中央各獎項績優人員」表揚大會,行政院張院長親臨致詞頒獎,法務部部長施茂林及內政部部長李逸洋均親臨致詞主持頒獎儀式。 行政院張院長於致詞表示:調解委員都是榮譽職,平日本著犧牲奉獻的精神,默默地為促進地方團結,建立祥和社會,排解紛爭的工作盡心盡力,對疏減訟源績效顯著。院長並提出委員具有的特質及心得分享:一、調解委員須具備積極幫助人的善念,二、須具備智慧,提出合理解決糾紛方案,讓紛爭當事人,感到合理公平結果,創造雙贏。三、須具備『有力無氣』,就是說委員心意必須堅定、有力,但無論如何對於所處理之事情,絕對不動氣、不動怒,不會意氣用事。即古諺「任難任之事,必須有力無氣。」即是此意,調解委員於處理紛爭時,有時難忍一口氣,將難免於公親變事主。張揆並強調:雖然國家有司法制度,但社會進步愈趨多元化,人際關係複雜致人與人間爭端不斷,司法判決不是最後解決爭端之程序,惟有調解機制方為調停雙方紛爭之途徑。95年度聲請調解件數有111,840件,其中調解成立件數則高達85,799件,調解成立件數之百分比為76.72%,調解達成立率很高。各調解委員貢獻地方績效卓著,是件了不起的事,這種將畢生黃金歲月投入地方無形建設的奉獻精神,建立祥和社會,值得學習與敬佩。 施部長於致詞表示:調解方式具輕鬆、彈性、方便性及多樣化的特性,讓當事人心悅誠服的接受,對於當事人紛爭之解決,才是真正『了事』,並非僅『了案』結案而已。有辦法了事者,當然就是在座各位委員,因為各委員來自地方上德高望眾之耆老,說話又有分量,真正瞭解糾紛爭議點所在,並且提出合理解決方案,讓當事人不必到法院、地檢署爭訟,心悅誠服的接受,不僅省錢、省時、更能促進地方團結與社會和諧,功效宏大,對於個人布施功德更是無量。 法務部為了加強疏減訟源,近年來大力推動調解業務,於95年以25縣(市)為單位,辦理23場次分區調解業務座談會,與辦理調解業務之相關人員舉行面對面的溝通座談會,從多場次座談會中,不斷地瞭解問題,發掘問題,並解決問題。例如:有委員建議法務部能夠為委員投保團體意外險,業已由該部為全體委員每人投保新台幣100萬元團體意外險;另有委員提出車禍出險,保險公司理賠時百般挑剔,不易達成和解,則由該部函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協助處理等,因各該問題涉及相關主管機關業務,均函請主管機關協助處理。 是日表揚的獎項有行政院長獎、內政部長獎及法務部長獎,3獎項的獎勵標準都甚高且難以達成,在全國3,800多位調解委員中,只有210位獲頒獎項,可稱極不容易的事。以法務部部長獎為例,第一類是全年獨立調解成立案件達200件以上,第二類是全年轉介調解成立達到100件以上,第三類是全年協同調解成立達90件以上的調解人員或社會賢達,95年度符合法務部獎勵標準者只有31人,是各位委員平日一步一腳印,不辭辛勞地犧牲個人時間、耗費精神,辛苦累積打拚出來的成果。 為能徹底發揮鄉鎮市調解功能,施部長建請各調解委員給予下列協助:(一)、協助地檢署轉介案件處理,一次調解不成,試著再一次調解,不必急於結案,以利疏減訟源。(二)、對於犯罪被害人權益多給予保護及關懷。(三)立法委員選舉即將來臨,請協助反賄選法令宣導。 調解事件經由熱心的調解委員,秉持和藹懇切的態度,勸諭當事人互相讓步,雙方如樂意接受,方能達成調解內容,又可迅速化解紛爭,對促進地方團結,社會和諧貢獻良多。藉由本次表揚,對激勵績優調解委員及其他調解工作人員的工作效能,必有正面積極功能。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