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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專案清查全省垃圾及專業醫療廢棄物處理環保弊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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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專案清查全省23縣市政府及所屬鄉鎮市公所垃圾及事業醫療廢棄物處理環保弊案,發現9個縣市、32個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涉嫌貪瀆不法,所涉貪瀆金額計達16億218萬9154元。 有鑑於國內自95年元月起嚴格實施垃圾強制分類政策,有關垃圾、事業醫療廢棄物處理等相關環保弊端影響環境品質、國民健康及民眾權益愈形重要,法務部近年來列為重點工作項目,並於94年5月要求各縣市政府政風室執行專案清查。總計91年1至94年12月止,共發現9個縣市及32個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涉嫌貪瀆不法,函送檢調機關偵辦之貪瀆線索共72案,所涉貪瀆金額計達16億218萬9154元。根據分析,環保弊端有下列10種類型: 1、 辦理垃圾車採購涉嫌洩露底價、圍標、綁標。 2、 浮報垃圾車維修費用。 3、辦理垃圾掩埋場興建工程涉嫌違法變更設計、綁標、圍標。 4、於行水區違法設置臨時垃圾衛生掩埋場。 5、垃圾轉運站管制人員涉嫌收賄,准許民間業者違法載運事業廢棄物入場傾倒。 6、清潔隊員私下替民間業者載運處理事業廢棄物,以謀取不當利益。 7、清潔隊員以「清潔隊慰問金」的名義,按月向民間商家索賄。 8、清潔隊員盜賣所收取之資源回收物。 9、環保局違法核發許可證。 10、執行相關環保稽查取締業務,涉嫌包庇業者。 由於垃圾及事業醫療廢棄物處理之相關弊案,其犯罪手法及過程隱蔽性高查察不易,造成部分不肖公務員以合法掩護非法,勾結民意代表、民間清理業者及黑道,共組集團性犯罪,以謀取暴利,除持續督導縣市政府政風機構辦理清查事宜有效打擊不法貪瀆犯罪外,並將要求縣市政府政風機構針對前揭弊端情事檢討改進作業流程,採取相關防弊作為,以協助維護環境品質及國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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