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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舉行「九十一年度全國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表揚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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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今天(二十一日)下午二時假聯勤信義俱樂部信義廳舉行「九十一年度全國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表揚大會」活動,該項活動由法務部顏次長大和主持,會中表揚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等十個獲評選為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大會並安排從受獎人中邀請三個單位和大家分享工作心得,其中最感人的單元為被害人家屬闕戴淑微女士及家人所做的心路歷程分享。
本次活動主持人法務部顏次長表示,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一直是法務部歷年來的施政重點,對於撫平受害人的創傷,維持社會安定有實質的重大助益,因此,政府雖然遭逢財政困難,仍然編列預算辦理犯罪被害補償金支付業務。
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涵蓋救援協助、安全保護、補償損失、協助訴訟、教育宣導,以及由檢察署於核發補償金後對加害人進行求償等工作,涉及層面相當廣泛,與司法、警政、社政、法務、教育、衛生、新聞、勞工、經濟、財政等部門有關,亟需各相關單位通力合作,尤其需要民間共同努力才能奏效。為感謝熱心公益之社會人士及團體協助政府推展犯罪被害保護工作,法務部特別舉辦本項全國性表揚活動。今年各相關部會推薦表揚名單相當踴躍,可分為社政、醫政、警政、民間團體及社會人士等領域,經法務部邀請教育部、財政部、內政部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行政院衛生署、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等相關機關、機構,經過充分討論後,慎重評選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周博治醫師、邱南英醫師、財團法人嘉義基督教醫院、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王炳煌先生、張朝琴先生、財團法人中華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台東家庭扶助中心、林上村先生、林貴美女士等十個最優團體和個人。顏次長除代表政府向得獎人道賀,也感謝他們對於犯罪被害保護工作的奉獻。
本年度表揚大會設計以溫馨和感謝為主軸,節目安排上將不同於往常,以較生動方式進行,特別商請基督教更生團契姚副總幹事榮輝主持,報到時由知名女高音陳芳齡女士、鄭舜成先生及被害人家屬合唱團做序曲演唱,讓受獎人和來賓一開始就感受到一股溫馨的氣氛。為精進各犯罪被害保護相關單位業務,大會邀請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王專員玥好、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劉副總經理明章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王科長炳煌,代表全體受獎人做工作心得分享,由他們口中道出辦理犯罪被害保護工作的甘苦談及心得;大會還安排犯罪被害人家屬闕戴淑微女士及家人分享他們從悲痛中復原的心路歷程。最後則請台北市立療養院魯主任中興就﹁創傷與悲傷輔導﹂做專題演講,與得獎人及其他參與實務工作的來賓,做面對面的交流。
本年度獲獎單位及個人的優良事蹟如下:(一)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長年從事性侵害及家庭暴力被害人保護工作,辦理多項心理諮商、團體輔導活動,並致力於教育宣導及被害人權益之倡導。(二)周博治醫師積極協助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被害人驗傷診療事宜,並熱心投入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宣導工作。(三)邱南英醫師不僅在精神科之專業領域中為患者服務,更利用自己本身的專業知識協助犯罪被害人,使他們能在受害事件發生後,得到精神輔導與治療。此外,更針對加害人施予輔導與治療,期望藉此改變事件發生的源頭,讓加害人不再犯罪,達到社會祥和。(四)財團法人嘉義基督教醫院提供犯罪被害人開創性、多元性及完整性的服務,八十六年率先於嘉雲地區建立完整之性侵害及家暴受害人醫療服務團隊、社工人員全年無休制提供家暴及性侵害受害人二十四小時之社會工作服務、善盡通報與合作之責任、運用義賣所得成立大陸新娘家暴受害者救助基金、妥善運用政府資源,設置隱密溫馨之個案會談室::等。(五)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為遭到肇事汽車無法查究、肇事汽車非被保險汽車受害人及其家屬提供迅速之基本補償貢獻良多,並成為政府犯罪被害人補償機制中重要的一環。(六)王炳煌先生擔任內政部刑事警察局科長,積極規劃、推動警察機關各項預防性、保護性工作,亟思建構全民預防犯罪之機制,計訂頒﹁推動婦幼警察隊︵組︶偵辦重大婦幼案件執行計畫﹂、「警察機關辦理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實施計畫」、「警察機關接獲家庭暴力案件加害人經交保或飭回通知後聯繫作業規定」及「警察機關處理大陸地區及外籍配偶遭受家庭暴力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等法令。(七)張朝琴先生為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中辦事處志工,於接獲轉介通知後,均能立即主動聯繫受保護人,瞭解案情狀況,提供適切之建議及方式,服務態度親切、行事有效率,遇有特殊情況即主動電話告知管轄辦事處。受理案件後,義務提供受保護人各項服務,包括法律諮詢、代繕申請書、訴狀、查詢案件、陪同開庭等,內容專業深入、精神可佩,充份發揚志願服務之精神。(八)財團法人中華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台東家庭扶助中心,每月不定時指派社工員訪問被害人家庭,長期協助犯罪被害人遺屬,配合相關社福機構推展對受虐兒童,如協助受虐兒童尋找認養或寄養家庭之扶助。(九)林上村牧師為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雲林辦事處志工,長期運用其號召力及資源,協助辦事處推展保護業務,自八十八年擔任辦事處第一屆保護志工,迄今輔導被害家屬共十六件四十五人次,提供的服務有訪視慰問、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十四人次、就學資助四人次、法律協助十三人次,事後並不定時追蹤輔導,用傳道的理念及精神解決家屬事件發生後心靈不安、空虛,功不可沒。(十)林貴美女士係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南辦事處保護志工,為一家庭主婦,在閒暇之餘參與許多社區公益活動,在輔導身心受創個案方面具豐富經驗。發現個案符合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條件,即主動向家屬提供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方面的常識、家屬心理輔導及補償金申請書,並通知辦事處處理,如九十一年二月台南縣鹽水鎮下中里爆竹工廠爆炸事件或其他車禍案件等中,均能見到她積極參與協助的身影,平凡中益見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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