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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深化國際合作,我國與斯洛伐克完成簽署「臺斯刑事司法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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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開拓臺灣外交更寬廣的空間,以持續為世界做貢獻,法務部秉持行政院蘇院長指示,積極與外交部合作,共同為臺灣發聲,在本部蔡部長清祥、外交部吳部長釗燮在臺北現場見證,與斯洛伐克司法部Dr. Michal Kotlárik總司長、斯洛伐克國會友臺小組主席暨外交委員會副主席Dr. Peter Osuský、駐斯洛伐克代表處李大使南陽以遠距視訊同步觀禮下,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博塔文(Mr. Martin Podstavek)大使,於民國110年8月3日下午,在臺北以異地方式,完成簽署「斯洛伐克台北代表處與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刑事司法合作協議」(李大使前於同年7月12日已在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提斯拉瓦完成異地簽署),本協議因此生效。此係繼德國、英國、波蘭、丹麥、瑞士之後,我國與歐洲國家間所簽署第6個屬於刑事司法合作類之協定(議),為臺灣之國際合作再創新頁。

蔡部長於觀禮致詞時表示:本部作為司法互助中央權責機關,一向與世界各國維繫良好的司法交流,且致力於與各國合作以確保法治、民主與國際秩序;雖因全球COVID-19肺炎疫情,讓國際合作更為困難而具挑戰性,但危機就是轉機,疫情帶來的挑戰使各國司法人員的合作更為緊密,本協議的簽署正是最好的例證。本部最早於106年即在臺斯外交部總司長諮商會議中,倡議簽訂雙邊司法合作協定。後來經過本部、外交部及駐斯洛伐克代表處歷時4年的磋商、談判,終於於今日完成簽署上述臺斯刑事司法合作協議。蔡部長更指出,本協議明揭臺斯雙方充份瞭解溝通之重要性及效用,並追求兩國在刑事司法互助及引渡領域之合作。相關合作除考量互惠原則並充分尊重現行法秩序之規範及原則外,更建立臺斯刑事司法合作權責機關(即本部與斯國司法部)間之雙邊諮商及直接溝通管道,充分展現我國深化國際司法合作及打擊跨境犯罪之決心。

          

    我國與斯洛伐克就民主、法治、良好的社會治安與人權保障等信念與價值一致,雙方合作擁有堅實基礎。本次簽署協議展現兩國互信與密切合作之耀眼成果,雙方得以強化打擊跨國犯罪之成效。本部也將持續與外交部及各駐外館處合作,俾藉與世界各國簽署刑事司法合作協定(議),加強司法互助及交流,繼續創造國際合作的無限可能,據以貫徹司法正義之實現!

完成簽署後,蔡部長、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博塔文代表、外交部吳部長合影

蔡部長、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博塔文代表、外交部吳部長、本部及外交部同仁合影

外交部曾次長、外交部吳部長、博塔文代表、蔡部長、田次長與斯方視訊觀禮貴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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