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331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
- 332 公平交易委員會令: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案件之處理原則」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 333 行政院令:114年5月28日修正公布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8條條文,自115年1月1日施行
- 334 環境部令:核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11項之補充規定,自114年7月1日生效
- 335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 336 公平交易委員會令: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多層次傳銷案件之處理原則」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 337 經濟部能源署令:廢止「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338 修正「嘉義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工友(含技工、駕駛)及約用人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第3點,自即日生效。
- 339 修正「嘉義市政府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
- 340 修正: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收費原則
- 34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訂定114年上半年度適用「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之人身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財產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及再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自114年7月1日生效
- 342 經濟部令:修正「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第22條條文及第6條附件1、附件2
- 343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海洋保護區以外海洋其他有效保育措施之區域認定辦法」
- 34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2點、第4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34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辦法」、「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部分條文、「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辦法」、「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6條之2、第29條條文
- 346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海洋庇護區劃定辦法」
- 347 教育部令: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9條、第12條條文
- 348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海洋保育法海洋庇護區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 349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審議會設置辦法」
- 350 海洋委員會公告:公告「海洋保育法第二十八條第三項之書面告知格式」,自114年7月1日生效
- 351 交通部、內政部令: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0條條文
- 35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2月26日金管證六字第0940006088號令,自即日生效
- 353 環境部公告:修正「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公告事項第1項附表
- 354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令:訂定「六堆客家文化園區露營區收費標準」
- 355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同意辦法」
- 356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劃定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損失補償辦法」
- 357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要點」,自即日生效
- 358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海洋保育講習課程實施辦法」
- 35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附件所列融資租賃公司從事以自然人為對象之應收帳款收買、分期付款買賣或具類似融資性質業務者,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3條第1項之金融服務業,自本公告生效日起從事該等業務及其所生金融消費爭議,適用該法規定;本公告生效日自公告日起2至3個月間,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 360 新北市政府114年6月30日新北府工養字第1144746664號函:修正「新北市政府道路養護管理執行計畫考評要點」第4點、第6點及第2點附表一、附表二、附表六,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