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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法制司)約聘助理研究員1名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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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關名稱:法務部(法制司)
二、職務列等:無
三、職稱:約聘助理研究員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點:法務部法制司(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六、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從優考量。
(三)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從優考量。
七、工作項目:
(一)辦理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落實及管考業務。
(二)辦理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幕僚、法規檢討及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業務。
(三)辦理兩公約人權教育與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八、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歷、最高學歷證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自傳,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法制司約聘助理研究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14年8月26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考訓科收。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徵才由本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部得予從缺。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網站公告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
(五)本職缺月酬標準為6等376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52,301元),本職缺聘用計畫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另由機關視工作表現情形決定是否續聘。
(六)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31邱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130盛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