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電子公布欄
法務部(資訊處)分析師1名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757
- 機關名稱:法務部(資訊處)
-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分析師
- 職系:資訊處理。
- 名額:1名
- 工作地點:法務部資訊處(臺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法務部第二辦公室)。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 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敘或曾敘資訊處理職系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 須具3年以上考績,且最近3年至少2年以上列甲等。
- 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 具下列能力及證明者尤佳:
- 電腦設備及網路之規劃、整合、審核能力。
- 資訊安全作業之規劃、監督能力。
- 資訊系統之規劃、整合、分析能力。
- 資訊作業計畫之規劃、協調、審核能力。
- 工作項目:
- 本部及所屬機關資訊環境之規劃、整合、分析事項。
- 本部及所屬機關資訊系統之規劃、整合、分析事項。
- 本部及所屬機關資訊作業計畫之規劃、協調、審核事項。
- 本部及所屬機關資訊安全作業之規劃、監督事項。
- 本部所屬機關資訊計畫之審議與督導事項
- 本部與其他機關間資訊業務之協調事項。
-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方式報名:
-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部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 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107年至109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全球資訊網電子公布欄公告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
-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23楊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7461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