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銷燬公告
序號 | 標題 | 發佈機關(單位) | 張貼日 |
---|---|---|---|
41 | 公告本署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已裁判確定案件,扣押逾1公斤之毒品(含第二級至第四級)名稱、數量,經公告後十日內無機關(構)申請領用者,依法銷毀之。 |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 113/07/01 |
42 | 【領用公告】提供有關機關申請領用經裁判確定之沒收銷毀扣押逾一公斤以上之毒品(113.06.11) |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_總務科 | 113/06/11 |
43 | 113-05-22新北地檢署公告113年逾一公斤毒品第6次公告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_總務科 | 113/05/24 |
44 | 113-05-08新北地檢署公告113年逾一公斤毒品第5次公告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_總務科 | 113/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