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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時事專欄

打工,要睜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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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要睜亮眼睛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念國二的曾永盛為了要考好明年的國中學測考試,這個暑假被母親安排了一大堆的複習的課程,讓他好好地充實自己,在未來的考試中出人頭地。他自己也一直以考取第一志願來自許。所以在暑假中不用母親的督促,也會自動自發利用時間來複習唸過的課本。令他沮喪的是上學期剛開始的時候,就與住在附近的好同學任向陽約好要利用這個暑假到外面打工,一方面為自己賺些零用錢;另方面要吸收一些有錢也買不到的人生經驗。當然這些想法只是好同學間互相交換意見,沒有讓家中大人知道,現在為了拼學測,那有時間容許去打工,原先的計劃只好喊卡。暑假開始後曾永盛深怕任向陽誤會他打工的事說話不算數,特別在母親在假期中規定的運動時間內,約任向陽出來打球,順便聊聊。   這天兩個人在學校藍球場見了面,便與同學們一起鬥了一個小時的牛,以後找一處樹蔭坐下休息喝水,邊喝邊聊並為自己不能一起去打工而道歉。任向陽聽曾永盛說要跟他道歉,便笑說他自己也不能去打工,有什麼歉好道。因為他母親原先就要他以課業為重,不同意他打工。而且他哥哥執意要去打工,結果被人騙走十多萬元。讓他全家人的心情都不愉快。在這種家庭低氣壓籠罩下,怎敢再向母親提出打工的要求。他現在也是在家複習功課,希望明年暑假完成打工的願望。   曾永盛聽到任同學的哥哥為了打工被人騙了十多萬,想到眼前的社會,雖然到處都充滿了光明面,但是也有黑暗面的存在,在踏入社會之前,對於那些黑暗面應該多多少少有點瞭解,以後進入社會才能避凶趨吉,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想到這裡,便一再追問任向陽,他哥哥究竟是在什情形下打工被騙?任向陽苦笑著說:「還不是我那眼高手低,見錢眼開的哥哥,想找一個錢多事少離家近的打工工作惹出來的麻煩事。」這位任哥哥失財又受氣的這樁窩囊事,在任向陽口中娓娓道來,讓曾永盛增添不少見聞。原來今年升大二的他哥哥,想利用暑假打工賺學費,減少家庭負擔。因此在五月間就開始注意報紙的分類廣告,有一天他看到一則求才的小廣告:只要五官端正,應對有方,就可以勝任。經過短期訓練,保證月入五萬元以上。而且還可以兼職。平時愛現的任哥哥認為這是他夢寐以求的好工作,使拉著他的死黨黃丕成一同去應徵,結果兩個人都被錄取,不過要先繳治裝費三萬元,訓練費三萬,保證金五萬,保證金在到職二個月後可以退回,任哥哥想想這些費用還算合理,為了要得到這份好工作,苦苦哀求老媽借給他十萬元,錢繳了以後才知道不是那麼一回事,訓練只是虛應故事,所謂工作便是要錄取者穿上用治裝費統一製作的西裝,然後然帶他們到聲色場所陪客人喝酒聊天,這才明白過來,原來是要他們去當「牛郎」。再去找那家公司,已經人去樓空。      ***     ***     ***   「夏日炎炎正好眠」,是我國古代讀書人不想在大熱天唸書所找的藉口,現代的莘莘學子可幸福多了!漫長的暑假,他們可以理直氣壯不唸書更不必找任何藉口。讓他們煩惱的是如何好好地利用這難得的假期,這就得視家庭的環境作不同的安排,富有的家庭經濟不成問題,為了充實學識,甚至可以遠赴國外去遊學;家庭經濟狀況差的過完暑假就面臨繳學費的困擾。懂事的青少年就生起利用假期去打工的念頭,賺些辛苦錢來減輕父母負擔,所以暑假是學生們打工的旺季。往年景氣好的時期,工作機會多,有打工想法的人大致都可以完夢。只是目前景氣差,到處人浮於事,找個糊口的工作並不容易,可以提供臨時打工的機會更是不多。因此年輕人必須卯足全勁,多方打聽,才會找到自己想要做的工作。尤其是社會上人心險惡,有些人看中那些想打工的年輕人,缺少社會經驗,趁著打工熱潮,只要略施手法,便會受騙上當,類似任哥哥上當吃虧的事件,更是層不窮。另外,女生方面較易受騙的,便是一些打著模特兒經紀公司的名號,以招聘模特兒為幌子,一旦受到「高薪、工時短、免經驗」的誘惑。前往面談就掉入陷阱,要你先繳一大筆訓練費、拍照費,海報費等等。錢繳夠了然後要你回家等候試鏡,等著等著,等到你等得不耐煩的時候,公司主管早己不知去向了!   學子為了籌措學費打工或者貼補家用,本是好事一件,如果眼睛沒有睜亮,就容易落入歹徒所設的圈套,雖然歹徒是用詐騙的手法,使人交付財物,成立了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的詐欺罪,要受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科或併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的罰金。可是你被騙走的金錢,想要回那可難了! (本文登載日期為94年11月27日,文中所援引之相關法規如有變動,仍請注意依最新之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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