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原住民法律手冊

第九篇 勞基法相關問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6326

第九篇 勞基法相關問題

「欸!寶雄啊!怎麼會在家呢?沒有出去工作阿!」管區警察永德正進行勤區巡邏時,發現平常都在高雄以開卡車為業的寶雄竟會在自家的門前打瞌睡,並沒有去上班,於是關心的問了一下。
「說來話長阿,都要怪我自己不爭氣,明明要跑長途的,還要去喝喜酒,結果就真的出事了。」寶雄有點懊惱的說。
「反正我也沒什麼事了,你不妨說給我聽聽,我也許可以提供意見阿。」永德順手把安全帽拿了下來,到隔壁雜貨店拿了一組稻綠,炒了盤麵,「順便也吃午餐吧,現在已經中午了。」看到有愛好的東西,寶雄馬上振奮的站了起來,永德這才發現他的左腳打著石膏。「到底怎麼回事,你的腳怎麼了!」
「我在進步貨運也作了將近十年了囉。」喝了一口酒,寶雄開始說他的遭遇。「每天固定就是跑高雄到台東或是花蓮的貨,這條路線上我也算是老資格了,什麼地方的路況如何,我比養路班的人還熟,幾乎都可以閉眼睛開車了。」
「是阿!這條路你不知走了多少次,我也聽過你有時還會免費搭載要去台東的人,大家都很欣賞你阿。」「那是順便嘛!反正一個人開車也無聊,找個人作伴比較不會打瞌睡阿。」寶雄有點不好意思的說。
「說的也是,你們當司機的就是最忌諱睡著,寧可停在馬路邊睡覺,也不可以勉強上路,那很容易發生意外呢!」
「這我也知道,可是現在說這些已經太遲了」寶雄嘆了口氣。「唉!」「到底怎麼回事,從頭說給我聽吧!」
「那是三個月前的事了。」那時候很多公司正趕著出貨,每天都要跑來回兩趟,老闆還拼命要我們超載,說反正罰錢他負責,我們這些司機當然只有聽他的。好在他也沒有虧待我們,那段時間大家錢倒是都賺的很多,也多虧了那次趕出貨,現在才有錢回家養病呢!
但是幾個禮拜這樣趕貨下來,司機們就算鐵打的身體也受不了,我們常常跟老闆要求不要那麼拼命,但是他就是不聽,還常罵我們懶惰,說我們原住民總是賺了一點錢就偷懶,人家把錢擺在眼前都不願意伸手去拿,不願意賺更多,這樣怎麼可能賺大錢。我們不開車,他自然有辦法找別人來開,現在外面都不景氣的情況下,找工作的人到處都是,就不相信有錢會沒人要賺,要我們自己看著辦好了。大家雖然不滿,卻也不敢發作,因為誰也不願意丟工作。
一天,家裡的人打電話給我,說大伯的兒子要結婚了,一定要我回去幫忙,我想跟老闆請三天假,不料他卻跟我說:「大伯的兒子?又不是你的兒子,你想回去可以,但是我會再找別人開你的車,所以不能保證你回來後,你的工作還在不在。」聽他這麼說,我不知該如何是好,只得忘了請假的事,乖乖的工作。
「你們老闆怎麼可以不准你請假呢!這太不合理了嘛。」永德不滿的說,同時夾了一口麵塞到嘴裡。「我也沒辦法,誰叫他是老闆呢!」
後來辦喜事的日子到了,家裡的人很不諒解我,認為我不重視家族的大事,我沒辦法,只好趁那天出車去花蓮的機會,順便回家來阿。「就是寶成結婚那一天嗎?」永德記得上次董家辦喜事的情形,因為是家裡的長孫,場面弄得好熱鬧,好多人還專程回台東,他一直很羨慕寶成,也希望自己能有這樣熱鬧的一場婚禮。「對啊!就是那一次。」「那天我被安排當招待人員,許多平常難得見到的親戚,幾乎都來了。」寶雄開始記起當天的情形。大伯母看到我,就一直猛敬酒,然後又要應付其他的親朋好友,我雖然號稱「不倒翁男人」但是碰到這麼大的場面,也會招架不住,由於還有工作要做,我一直很小心翼翼,生怕自己醉倒了,那就無法回去交差了。
「我記得你那天回去時是晚上了嘛。」「對阿,我原本打算三點就要走了,沒想到惡夢才開始呢。」寶雄嘆了口氣,一口稻綠咕曨的灌了下肚。
午間的筵席剛結束,我看看時候已經不早了,正準備開車回高雄,一把被大伯抓了下來,說我那麼難得回老家來,一定要陪他多聊兩句,我沒辦法,只好隨了他去。到了家門口,親戚們已經開始跳著傳統的團圓舞,執酒的小表弟是端著酒瓶滿場飛,當他將杯子舉到你的面前時,你就必須毫不遲疑的一飲而盡。
對於這樣的舞蹈跟飲酒方式,是族裡一直有的傳統,他象徵著家族的團結與興盛,也代表了對新人誠意的祝福,所以凡事參加的人莫不賣力的舞動肢體,我也只好跟著大伯「下海」了。就這樣又喝到快要天黑,我才趁著大家都累了的時候溜了出來。
「後來發生了什麼事。」永德繼續問。
「我在開車回高雄的路上一直很想睡覺,打電話回公司,沒想到老闆很生氣的要求我立刻飛車回去,否則他要扣我的薪水,我很害怕被扣錢,只好硬撐著身體開回去,沒想到就在半路出了意外。當我以九十公里的時速前進的時候,一輛砂石車突然從我的左邊開過來,我閃避不及便將方向盤向右打死,結果就撞到了路邊的護欄,整台車翻了過去,幸虧我綁了安全帶,除了腳因為剛好被夾到之外,沒有其他的傷。」說著這段經驗,寶雄還心有餘悸,永德忙敬了他一杯,穩定了一下他的心。
「那你的老闆怎麼說。」畢竟是人民的保姆,永德關心的問他。
「說到這才氣人。」寶雄憤憤的說。「老闆一聽到我出事了,竟然第一個就先問車子損害的情況,我在醫院住院的期間,他不但沒來看我,也沒有問問我的傷勢,更氣人的是,他竟然沒有幫我們辦理勞保,更不用說健保了。」茫著雙眼,寶雄怨恨的說。「每次問他,他都說有辦,因我很少生病,就算有需要,也多半只是到藥局去買成藥,所以我一直沒有跟他拿健保卡,要不是這次事件,我還不知道他竟然把我們的勞保費跟健保費都吃掉了。」
永德聽了嚇一跳,怎麼會遇到這樣的老闆,寶雄的運氣真是不好。「那你以後怎麼辦,你的老闆有拿慰問金給你嗎。」「我也不知道。」寶雄說。「老闆拿了五萬塊給我,說是這個月的薪水,多的就當作補償,不過,如果我好了,可以在回去他的公司上班,他還是會收我。」
「那你會願意在回去嗎?」「哼,這樣的老闆,除非我這次受傷有撞壞頭腦,否則我是不可能在回去了。」寶雄斬釘截鐵的說。「我不會在賣命幫這樣的人賺錢,否則賠上了我的健康或生命,那就太不值得了。」

法律問題

•  雇主(即老闆)未幫勞工投保勞工保險時,應負什麼責任?

•  雇主對於勞工因公受傷時,須負什麼責任?

•  寶雄應負什麼責任?

法律解析

•  雇主(即老闆)未幫寶雄投保勞工保險,應負什麼責任?
答: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規定,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之勞工,應以其雇主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同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投保單位不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所以寶雄因為他的雇主沒有替他辦理勞保,致寶雄受有損失時,應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的給付標準賠償之。

•  雇主對於寶雄本件因公受傷時,須負什麼責任?
答: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要之醫療費用外,另外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另外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而且因為寶雄的雇主並沒有為寶雄投保勞工保險,所以並不能依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主張抵充,也就是要全額負擔寶雄的醫療費用及補償在醫療中,不能工作的工資補償,及依相關的規定給付工資等。

•  寶雄應負什麼責任?
答: 寶雄酒後開車,又超速以九十公里之速度行駛,後來與砂石車發生車禍,致使其車子翻覆,就車子受損的情節而言,寶雄負有過失責任,應該是可以認定的事實。而寶雄損壞該部車子,因為是出於過失,並不是故意要讓車子損壞,所以在刑事責任方面,因為刑法上的毀損罪只處罰故意犯罪,若不是故意,而是出於過失,並沒有犯罪可言。但是,寶雄的老闆對於那輛車子所受的損害,對於寶雄仍然可以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所以寶雄對於該車因車禍所發生之損害,仍然要負民事賣任。

我們的叮嚀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是一句連小孩子都能朗朗上口的詞句,寶雄夾在傳統習俗與現實工作中,一方面既要顧到家族的親情,抽空回去家裡,又不能免俗的可以不喝酒,而且又是一杯接著一杯,根本沒有拒絕的能力,所以寶雄實在是很值得同情。如果真的是太累了,應該暫時停在路邊休息,等酒退了再開車,否則簡直在跟死神開玩笑,是非常危險的,另外十次車禍九次快,再怎麼忙,都不應該開快車,猛超速,「保持距離,以測安全」。
另外原住民大部分都從事勞動工作,對社會經濟有重大的貢獻,可是他們除了知道辛苦工作外,對於勞工相關的法律規定,往往並不知道,法律上有那些規定是對他們有利的,是在保障他們的,都不太知道,因此遇有爭執時,常常不知據理力爭,通常只會忍氣吞聲,自認倒楣。所以政府實在有必要加強灌他們勞動基準法等有關勞工的法律,以落實保障他們的權益。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