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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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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歡迎媒體記者、學生族群們踴躍報名- 112年度消費者權益報導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988

相關單位:消費者保護處

        一年一度的「112年度消費者權益報導獎」活動辦法已經公布!
        為提升消費者權益新聞報導與節目之品質,並鼓勵長期關注消費者權益保護議題之專職新聞從業人員、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及獨立報導者,由「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擔任主辦單位之「112年度消費者權益報導獎」活動業已展開。只要您符合資格且報導國內議題作品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3款所定消費關係,並於111年10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間在公開平台上刊登(播),均歡迎報名參賽。
       報名受理時間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詳情請至活動網站(https://cpcevent.com.tw/ )查詢。有意報名者,請儘速備妥作品資料,並注意收件期限,早日送件。如對報名參賽有任何問題,請向<消費者權益報導獎小組>諮詢,電話:(02)2653-9292分機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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