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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一口美味一嘴鹹!40個餐點附送醬包中添加物含量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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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採樣:於2015年11月間,至雙北地區水餃店、碗粿店、水煎包攤、速食店、便利商店、烤鴨專賣店等通路,採得醬油、醬油膏、辣椒醬、關東煮醬、甜辣醬、番茄醬、糖醋醬、甜麵醬等各式醬料,共計40件調味醬包樣品。 2、甜味劑:未檢出糖精、環己基(代)磺醯胺酸以及甘精;有2件樣品檢出醋磺內酯鉀,檢測結果符合規定。 3、防腐劑:有13件檢出苯甲酸或(與)己二烯酸,其中有1件辣椒醬檢出過量苯甲酸,不符合規定。 4、鈉:依實際檢測值換算,10公克沾醬的鈉含量,介於40~530毫克;若依醬包內容量或實際秤量換算單包醬包的鈉含量,則有8件樣品鈉含量大於400毫克。 5、磷:依實際檢測值換算,單包醬包的磷含量介於0.7~22毫克。 前言 現代人外食人口眾多,各類食物的選擇也多,便利商店、速食店、水餃店等,都能提供消費者選擇,無論是便利商店的關東煮或是速食店的薯條等,店家皆有提供搭配的沾醬或醬料包,而部分的消費者會選擇搭配店家提供的調味醬一起食用。 調味料通常含有高鹽分,鈉含量較高,消費者若長期攝取過量的鈉,會提高血壓與腦中風的風險。而為了增加醬包的甜味,製造商可能以人工甜味劑取代砂糖作為醬包的甜味來源,或添加修飾澱粉做為增稠劑等,而添加修飾澱粉,就可能增加醬包中所磷含量,攝取過多磷會導致心血管疾病、骨質疏鬆、腎功能不全等疾病。此外,為了讓醬包能在常溫下貯存,亦可能添加防腐劑抑制微生物孳生,消費者若長期食用添加過量人工甜味劑以及防腐劑的調味料,可能會影響身體健康。 因此,本次針對雙北地區的水餃店、碗粿店、水煎包攤等11家,10家速食店,15家便利商店,4家烤鴨專賣店等店家所提供的醬包,進行甜味劑、防腐劑、鈉與磷含量等項目檢測,以瞭解附送醬包中是否有添加物過多的情形,並作為消費者的參考。 採樣 於2015年11月間,至雙北地區水餃店、碗粿店、水煎包攤、速食店、便利商店、烤鴨專賣店等通路,採得醬油、醬油膏、辣椒醬、關東煮醬、甜辣醬、番茄醬、糖醋醬、甜麵醬等各式醬料,共計40件調味醬包樣品。(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請見表1) 調查與檢測結果(請見表2) 一、 甜味劑 醋磺內酯鉀、糖精、環己基(代)磺醯胺酸及甘精皆為人工調味劑,添加在食品中會產生甜味,其甜度為砂糖的數十至數百倍,只要添加少量就能使食品具有甜味,除了具有低熱量的特性之外,亦可降低成本,故常被用來作為砂糖的替代品添加於食品中。 本次檢測之人工甘味劑為醋磺內酯鉀、糖精、環己基(代)磺醯胺酸以及甘精等四種, 依食藥署「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十一)類調味劑」的規定,醋磺內酯鉀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而糖精、環己基(代)磺醯胺酸以及甘精等皆不可添加於調味醬。 本次檢測結果,40件樣品皆未檢出糖精、環己基(代)磺醯胺酸以及甘精;有2件樣品檢出醋磺內酯鉀,為編號5號「辣椒醬」(八方雲集)與8號「醬油膏」(蔡水煎包),檢出量分別為150 ppm(百萬分一)以及1280 ppm,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醋磺內酯鉀適用於各類食品且無限量標準,因此兩件樣品皆符合食品添加物相關規定。編號5號八方雲集的「辣椒醬」屬於包裝醬包,並未在成分中標示醋磺內酯鉀,此樣品雖屬於隨餐附贈的醬包而非販售的商品,不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以及「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的範圍內,但消基會認為業者仍應標示甜味劑,以提供消費者正確的資訊。 編號8號「醬油膏」(蔡水煎包) 檢出醋磺內酯鉀高達1280 ppm,超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 2760—2011)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最大使用量,如調味品(500 ppm)和醬油(1000 ppm)。 二、防腐劑 食品在販售或貯存期間,可能會孳生微生物而造成腐敗,有些食品因此會添加防腐劑抑制微生物生長,以延長食品的保存期限。 苯甲酸、己二烯酸與去水醋酸等皆為食品常用的防腐劑,其中苯甲酸與己二烯酸進入人體後,大部分會被代謝排出體外;去水醋酸屬於防腐劑中毒性較強的一種,長期過量食入可能傷腎、傷肝,嚴重影響人體健康。 依食藥署「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調味醬類允許添加苯甲酸以及己二烯酸,兩種防腐劑的使用上限皆為1.0公克/公斤;去水醋酸則不得添加。 本次40件樣品檢測結果,有13件檢出苯甲酸或(與)己二烯酸,其中12件檢出量皆符合規定,但編號11號「辣椒醬」(蔡水煎包)檢出過量苯甲酸,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之食品添加物使用限量,依同法第47條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三、鈉 鈉是一種礦物質,也是一種電解質,其主要來源是飲食中的鹽。依衛生福利部2015年新上路的「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中的每日熱量及各項營養素攝取參考值,4歲以上的人,鈉的每日攝取量建議由原本的2400毫克(約6公克鹽)下修為2000毫克(約5公克鹽),因為現代人的飲食量往往攝取到遠超過建議量的鈉。 根據國健署2010~2011年「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之結果,國高中女生每日鈉攝取量超過建議量(當時為2400毫克)的1.5倍;男生則超過建議量的2倍,換言之,國高中生的每日飲食含鈉過多,年輕人鈉攝取鈉過多可能影響健康,增加高血壓年輕化之風險,進而提高腦中風的風險。 參考「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鈉含量實測值允許誤差範圍應小於等於標示值之120%。 本次採得40件樣品,有8件未標示鈉含量,32件有標示鈉含量的樣品中,編號5號「辣椒醬」(八方雲集),實際檢測鈉含量大於標示值的120%,為標示誤差較大的樣品,其他31件樣品實際檢測鈉含量皆小於標示值的120%,與標示相符。 依鈉含量檢測結果,比較每10公克沾醬的鈉含量,介於40~530毫克,鈉含量較高的樣品為10號「醬油」,10公克的鈉含量約為530毫克。若將鈉含量檢測值,依醬包內容量或實際秤量,換算單包醬包的鈉含量,則有8件樣品鈉含量大於400毫克,為編號4號「碗粿醬」(景美市場)、8號「醬油膏」(蔡水煎包)、10號「醬油」(周胖子餃子館)、11號「辣椒醬」(蔡水煎包)、37號「甜麵醬」(北城脆皮烤鴨)、38號「甜麵醬」(萬香烤鴨莊)、39號「金馥記甜麵醬」(金馥記烤鴨店)與40號「甜麵醬」(雲林福記烤鴨),其中37~40號等4件甜麵醬內容量較多,皆超過(含)30公克,非屬於單人份醬包,其他4件醬包內容量介於8~18公克,屬於單人份醬包。 若消費者一次使用一包沾醬搭配食物,自醬包所攝取的鈉就占每日建議攝取量2000毫克的1/5,若在其他飲食未注意鈉攝取量的話,就有可能造成攝取過量,長期攝取過量的鈉,會造成身體的負擔,提升高血壓、心臟病及腎臟病的風險。 四、磷 磷普遍存在於肉類、蛋、豆類、各式穀物以及蔬菜中,同時也是人體組成中第二多的礦物質元素,僅次於鈣。依衛福部國健署公布之「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第七版),19歲以上的人,每日磷攝取建議量為800毫克,19歲~70歲的人,每日磷攝取上限為4000毫克;71歲以上的人,上限為3500毫克。若長期攝取過多磷,可能會導致骨質疏鬆,且過多磷酸鈣沈澱在腎裡,會阻塞腎小管,造成腎結石。腎臟功能不全或是需要洗腎的病患,每日磷攝取建議量約為600~800毫克,較一般人更須注意每日所攝取的食物中之磷、鈉、及蛋白質含量,以免因過多磷質蓄積在體內引起身體不適,嚴重時,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本次檢測40件醬包,比較每10公克沾醬的磷含量,介於0.9~10毫克,依醬包內容量或實際秤量,換算單包醬包的磷含量,介於0.7~22毫克,磷含量並不高,因此消費者只要酌量使用醬包,自醬包所攝取的磷,並不會有過量的問題。 結論 本次醬包檢測結果,有2件樣品檢出醋磺內酯鉀,檢測結果符合我國適量使用規定,1件未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大使用量標準,消基會建議政府應適時檢討食品添加物於各類食品中適量使用的定性敘述,提出適用於國人的定量敘述,以保障消費者的健康。糖精、環己基(代)磺醯胺酸以及甘精均未檢出。防腐劑的檢測,有13件樣品檢出苯甲酸或(與)己二烯酸,其中有1件水煎包的辣椒醬檢出過量苯甲酸,不符合規定,業者應盡快改善,才能讓消費者吃得安心。 現代人的飲食,往往調味過重,攝取到高鹽(或鈉)的食物。有些食物本身已調味過,但大部分消費者還是習慣搭配沾醬,搭配沾醬雖然可以增加食物的風味,但很容易就會攝取過多鈉,造成身體負擔。本次40件醬包樣品,其中32件具有完整食品營養標示,建議消費者在使用沾醬前,先瞭解其中的鈉含量,酌量使用,以免攝入過多的鈉,造成身體負擔。 本次檢測的40件樣品,屬於隨餐搭配的醬包,目前不受「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的規範。經檢視抽樣的水餃店、便利商店以及速食店,提供的專業製造沾醬,皆具有完整食品營養標示,另外8件水煎包、碗粿以及烤鴨店所提供的沾醬之食品營養標示不完整,其中7件疑似商家自行製造,皆測出防腐劑,1件超標,單包鈉含量偏高。在消費意識抬頭的時代,消費者有知的權利,因此消基會建議隨餐搭配的醬包應受「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的規範,提供消費者完整的食品資訊,尤其是代糖類的甜味劑,讓消費者能吃得更安心。 詳細內容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418期(2016年2月號),或就近至圖書館參閱。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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