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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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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發票無紙化、查詢門檻高,消費明細成「隱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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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所公布的資料顯示,台灣目前每年統一發票的使用量平均約80餘億張,而一張發票涵蓋紙張、印刷、管理、人力後,成本約15元;而推動統一發票電子化後,預估自2010年到2013年4年間,將可省下74億元的處理發票成本;若將來全國發票都電子化,政府每年最高可省下1,200億元,一年就可以少砍8萬棵大樹,降低3,200噸的碳排放量,相當於60公頃的面積,約等於2座大安森林公園。  雖然發票全面電子化、無紙化後對於環境保護是一大福音,但是對民眾而言,目前市面上流通的發票規格款式眾多、難以整理收納,查詢及登錄歸化流程也很繁複,因而引發不少怨言。以往民眾消費時,銀貨兩訖、發票明細清楚易瞭,然而現在為配合政府政策,反而變得需要更多手續及耗費更多時間。  因此消基會於2月間蒐集目前市面上流通的發票樣式分析利弊,以及發票電子化後民眾消費時將遭遇的問題,呼籲政府提出應對改善方式,以保障消費者權利。 *查詢明細變成「網路族」限定,政府好傻好天真!  電子發票自2010年問市,原本的目的是希望達到紙張減量的效果,但由於民眾想持有發票的習慣一時難以調整,因此各商家幾乎都還是會主動幫消費者列印發票,3年多來此一現象仍未有多大的變化,導致環保美意大打折扣。  此外,各商家的發票規格大小不一,也成為消費者頭痛的問題。為使民眾方便整理,財政部自2014年1月1日起統一紙本電子發票格式,包括四大超商、百貨公司、加油站等交易品項較少的商家,交易明細將不再主動列印,僅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若民眾有查詢明細需求,可透過智慧型手機的APP 掃描QR Code或至整合服務平台進行全民稽核。而未來的目標,則是達到發票全面無紙化。  但是根據2013年8月Google發布的一項「智慧型手機行為調查報告」指出,台灣智慧型手機的普及率雖然已達51%,但在亞太地區只算得上中段班,尚落後於南韓、新加坡、香港。另外,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2013年9月公布「台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以家戶上網情形來看,約有694萬戶上網,占總人口的84.81%。  由上述資料可知,台灣智慧型手機的普及率僅51%,也就是說還有49%民眾沒有使用智慧型手機,而總人口的84.81%家戶上網,相對來說也有15.19%民眾沒有網路可以使用;這49%無智慧型手機的民眾及15.19%沒有網路的民眾,即使拿到「電子發票證明聯」,也根本是「看得到查不到」。  發票電子化屬於重大的政策,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不管年齡、階級、性別皆會受到此政策影響。但是目前為因應發票大小規格的統一,所提供民眾查詢消費明細的方式卻受限於「有智慧型手機」或「有網路」的使用者,對於不熟悉網路、手機操作的族群而言,無異是一種歧視、也造成不便。 * 報帳、對帳、退換貨多一道手續,半套政策消費者難為!  此外,部分民眾雖持有智慧型手機但無開通上網功能,或是未搭配吃到飽的上網方案而必須對用量小心翼翼的話,仍然無法充分藉由掃描QR Code查詢到消費明細。而如果要透過財政部所提供的整合服務平台查詢消費明細,則是需要等到交易完成48 小時後才查詢的到,資料更新速度不夠即時,也是不小的困擾!  消基會憂心,不列印交易明細民眾消費後無法立即對帳,若店員找錢有誤、商品折扣沒打到或甚至根本沒有將該筆品項存入載具中,後續所衍生的麻煩更難處理。尤其不少商家喜歡推出「加一元多一件」、「同商品第二件6折」、「滿488元打85折」的促銷方案,當民眾看不到發票明細時,誰能保證不會有錯帳的情形?此外,不少收銀櫃檯會要求消費者「消費現金請當面點清,離開櫃檯恕不負責」,明細無紙化,民眾要如何核對自保?若事後發現金額或商品有誤時,店家不認帳消費者難道只能自認倒楣?未來全面無紙化、不提供消費明細時,問題將更多。  還有,假設商品出現問題需要持購買證明據以辦理退換貨,也增加民眾的負擔。根據財政部表示,若民眾有退換貨需求,可持當初消費使所使用的「載具」作退換貨,部分業者於店家也有提供機台可供消費者自行查詢列印,但以我國食安風波爆發之頻繁來看,一旦遇到大規模的退貨啟動,只怕是會人仰馬翻!  更匪夷所思的是,民眾若有交易明細需求,還是可以要求店家列印,消基會也發現不少店家至今仍主動列印提供,形成發票規格還是有大有小的情形(詳見以下調查結果)。但是推行電子發票不就是為了想要節能減碳,減少紙張用量嗎?雖然自2014年1月起「電子發票證明聯」不主動提供交易明細列印,但業者為避免消費爭議仍會主動提供交易明細,有時消費者購買的商品種類數量多,收到的交易明細還比發票證明聯長好幾倍,有比較環保嗎?顯然政府推動政策前未規劃良好的配套措施,且根本是閉門造車、完全沒有貼近民眾的日常需求,「無紙化」的理想恐怕還只是理想! *發票規格百家齊放,交易明細神隱!  目前市面上常見流通的發票種類大致有傳統紙本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紙本電子發票、三聯式發票四大種類。而電子發票證明聯、紙本電子發票皆是使用感熱紙列印,其中電子發票證明聯有統一規格但無明細;紙本電子發票則無統一規格,發票中列有消費明細。  有固定的規格分別是(1) 傳統紙本發票:4.4cm×19cm、(2)電子發票證明聯:5.7cm×9cm。而過渡期的紙本電子發票,根據本會蒐集到的樣本規格有(3)燦坤3C紙本電子發票:5.7cm×12.8cm、(4)摩斯漢堡紙本電子發票:5.7cm×11.8cm、(5) GIORDANO紙本電子發票:5.7cm×15.4cm、(6)大潤發紙本電子發票:7.9 cm×25.7cm,不過紙本電子發票的長度會因提供者當時的消費品項多寡,而有所差異。  最後三聯式發票的款式則更多樣化,(7)星聚點股份有限公司、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等三聯式發票:7.1cm×14cm,(8)大倉九和大飯店三聯式發票:15.5cm×14.2cm。其中所蒐集樣本中的摩斯漢堡及大潤發兩家連鎖企業集團,就有「紙本電子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兩種不同的發票款式。  上述發票中僅(2)電子發票證明聯無直接提供消費明細,且電子發票證明聯、紙本電子發票因為製造材質為感熱紙,不少店家會在紙張背後加註「請勿對折,勿暴露在高溫、高濕、強光及油汙的環境,或與堅硬材質、塑膠製品接觸摩擦」,比起傳統發票更為嬌貴,保存不易也被許多民眾垢病。 *載具成本轉嫁消費者,降低成本是假象!  依財政部所訂定的電子發票推廣三階段目標,現階段處於成長期-提供多樣化載具,包括會員卡、悠遊卡、信用卡、手機號碼等,方便民眾儲存電子發票(即不印出紙本)。但是民眾使用電子發票的載具,在消費結帳前須先出示給店家,相較於傳統結帳時民眾只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多了一個步驟。  而且目前所推出的載具大至可分為1.會員卡、2.電子錢包(悠遊卡、iCash等)、3.信用卡和金融卡、4.自然人憑證IC卡、5.手機條碼。民眾要使用這些載具前,還需要有一定的資格或付出工本費,相較於傳統方式民眾不需另外負擔任何費用,這些電子發票載具須負擔幾十元至上千元不等的成本,如下1.會員卡—工本費0~幾百元不等;2.電子錢包(悠遊卡、iCash等)—工本費100元;3.信用卡和金融卡—有一定的申辦資格限制;4.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5.手機條碼:智慧型手機空機至少數千元起跳。  多樣化的發票載具美其名讓民眾有多樣化的選擇,但若民眾到不同店家消費,就可能要換一樣不同的載具反而要帶一堆「傢私」,若要集合在同一個共同載具中,則須先花250元辦一張自然人憑證IC卡,但此自然人憑證IC卡使用期限只有五年,到期後延展至多三年;也就是至多可以使用8年,到期後憑證自動失效,民眾若有需求則要再花250元重新辦理一張!  若不想辦理自然人憑證IC卡,民眾也可以選擇直接買一支智慧型手機以統一載具,但還是要確保可以行動上網否則也無法使用。而部分會員卡因為業者的系統問題,目前尚無法歸戶至自然人憑證或手機條碼,因此究竟有哪些業者的載具可以統整,還是要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公告為準,都是增加消費者的麻煩。 消基會呼籲  雖然亞太地區南韓、新加坡、香港甚至日本的智慧型手機普及率都遠高於台灣,但在這些國家購物時仍然會收到消費明細。對於民眾而言索取發票的主要目的,還是在於對帳及消費明細確認,中獎與否只是附加的不預期福利而已,如何在發票無紙化與查詢明細的即時性與方便性上取得平衡,是目前發票電子化政策推行仍待商榷的地方。  發票電子化政策影響全台人民的生活與消費習慣,然而全面性的國家政策,光在「發票載具」方面就讓民眾「難以配合」。舉例來說,國民身分證工本費只要50元、全民健康保險卡工本費雖高一點但也只要200元,上述民眾人人必備的雙證件皆無使用期效限制,然而政府推廣的「發票共同載具」—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要250元而且還有使用期限的限制,既然發票電子化政策是全面性的,則應提供民眾方便、低成本且使用便利的「發票共同載具」,高額的辦卡費加上使用限制,反而侷限民眾的使用意願。  一個沒有經過妥善規劃的政策就貿然施行,對民眾的宣導教育不足、相關配套措施不完善的結果,就是造成民怨四起!即使發票全面電子化的目標及立意是良善的,但若無法使民眾生活更加便利,在配合度不高的情形下,難免淪為空泛的理想。呼籲財政部應正視以上民眾實際碰到的困難,重新檢討配套措施,以免繼國道計程收費eTag之後,讓查詢日常消費明細也被譏諷成為「會員制」!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BOX:電子發票推動三階段 為了達到電子發票無紙化的目標,財政部擬訂3個階段逐步推動: (1) 第1階段「適應期」-針對未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的民眾,仍會提供紙本電子發票以為因應。 (2) 第2階段「成長期」-透過多元載具整合應用,如信用卡、金融卡、甚至手機號碼等,讓民眾索取電子發票更為便利。 (3) 第3階段「成熟期」-待多數民眾漸漸習慣電子發票後,導入電子發票的營業人,將不再提供紙本電子發票,以真正落實節能減碳環保愛地球的政策目標。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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