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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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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健康『無價』?北市運動中心多項收費『貴』過港、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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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一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剛於倫敦落下完美句點。台灣在本次倫敦奧運僅獲得1面銀牌、1面銅牌,名列第63名,得牌數是12年來最少的一屆。 雖然得獎不如預期,但從2004年雅典奧運的跆拳道金牌到今年的林書豪,近幾年體育選手在國際上嶄露頭角也帶起了國民對於運動的熱潮及風氣。國外運動中心行之有年,許多政府將之視為一項社會福利措施。為了推廣國民參與運動之風氣,行政院體委會提出「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預計於全國各地興建50座高品質且平價的國民運動中心,於都會區建置以室內運動為主的建築設施,以較受民眾喜愛、使用率較高的運動設施為主。 目前台灣各地除私人或民間團體經營之室內健身俱樂部外,目前全台僅有台北市擁有健全運動中心之運動場館設施,然而日前消基會接獲民眾反映,台北市的運動中心委外經營導致收費昂貴,政府想推廣全民健康運動卻一點也不平價,運動設施淪為有錢人專屬享用。 為瞭解台灣運動中心收費是否高於鄰近國家,消基會於8月月間調查香港、澳門及新加坡等三地公辦運動中心相關費用,與台北市11個行政區的運動中心(註:中山運動中心自101年2月29日起進行場館整修工程,暫停營運因此未列入樣本)做比較。 調查方式 本次以台北市、香港、澳門及新加坡四個地區公家機關所設立的室內運動中心為調查對象,所調查的價格由該地政府相關運動管理部門所公佈於網路上的價格為參考,再換算為新台幣(小數點第一位四捨五入),並選擇以1.室內游泳池、2.桌球(乒乓球)、3.羽毛球、4.壁球、5.其他健身器材以上五種運動設施,四個地區皆有設立且民眾普遍使用的運動設施作為比較樣本。 在球類計價方式中,唯獨新加坡是以人頭計費,因此依照球類運動規則每局最大上場人數作為分母,平均計算分攤場地費作為比較基礎。 一、游泳池門票,台北市居於四地之冠比新加坡貴3.8倍之多! 「游泳」除了是全身性運動,還有物理治療及紓解壓力的效果。尤其是高溫連破紀錄的夏天,能夠在室內游泳不僅消暑又健身。根據調查四個國家的計價方式如下:(1)台北市10區運動中心游泳池全票入場為110元/次,至於松山運動中心依水深又分為25m 110元/及50m 150元/次兩種收費方式。 (2)香港方面以地域及使用時段分為1.香港島及九龍區游泳池:每位港幣19元(約台幣73元),2.新界區游泳池:平日港幣17元(台幣約66元)、例假日港幣20元(台幣約77元)。 (3)澳門收費方式為1.鮑思高體育中心、巴坡沙體育中心:澳門幣15元(台幣約54元),2.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澳門幣20元(台幣約72元) 。 (4)新加坡也是以地域及使用時段分為以下計價方式:1.All swimming complexes (except Sengkang, Choa Chu Kang, Jurong East or Jurong West Swimming Complexes):平日-新加坡幣1.00元 (台幣約24元)、例假日-新加坡幣1.50元(台幣約31元),2. Sengkang, Choa Chu Kang, Jurong East or Jurong West Swimming Complexes:平日-新加坡幣1.50元 (台幣約31元)、例假日-新加坡幣2.0元(台幣約48元)。 結果發現,游泳池的平均收費價位台北市(130元)>香港(72元)>澳門(63元)>新加坡(33.5元)。台北市游泳池的門票為香港1.8倍、澳門2倍、與最低的新加坡價差達3.8倍。 二、球類運動:桌球、羽球、壁球台灣收費僅次於新加坡! 球類運動方面桌球(乒乓球)、羽球及壁球三種球類為一般大眾較普及且入門裝備花費較平價的活動。但三種球類運動中,台北市的收費價格僅次於新加坡,桌球、羽球及壁球的場地費皆高於香港、澳門。甚至羽球的場地費與最低價的澳門相差高達約7.4倍!平價運動一點也不平價了!詳細的計價方式如下: ◎桌球(乒乓球)場的計價方式 (1)台北市運動中心每小時每球桌100元。(2)香港地區則是分為室內有空氣調節每小時每球桌港幣21元(台幣約81元)、室內無空氣調節每小時每球桌港幣12元(台幣約46元)。(3)澳門的6個體育中心有提供乒乓球場地,計價方式皆為每小時每球桌澳門幣10元(台幣約36元)。以上三地是以桌球場地來計費,唯獨(4)新加坡則是分為1.離峰時段:每位每小時新加坡幣1.50 元(台幣約31元)2. 尖峰時段:每位每小時新加坡幣3.20 元(台幣約76元),以人頭為計算方式。 為了使比價方式更為公平,以球桌為收費方式的國家一律除以每球場最大使用人數4人平均來計算,結果如下:(1)台北市運動中心每小時每人25元。(2)香港地區:室內有空氣調節每小時每人港幣5.25元(台幣約20元)、室內無空氣調節每小時每人港幣3元(台幣約12元)。(3)澳門:每小時每人澳門幣2.5元(台幣約9元)。 桌球(乒乓球)場的每人平均收費價位新加坡(53.5元)>台北市(25元)>香港(16元)>澳門(9元)。台北市為收費僅次於新加坡,收費為香港的1.6倍、澳門約2.8倍! ◎羽球場地的計價方式 (1)台北市運動中心分為300元/小時/每場地(離峰時段)及500元/小時/每場地(尖峰時段)兩種計價方式。(2)香港地區則是分為室內有空氣調節每小時每場港幣59元(台幣約228元)、室內無空氣調節每小時每場ㄉ港幣37元(台幣約143元)。(3)澳門的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工人體育場每小時每場澳門幣10元(台幣約36元)、奧林匹克體育中心及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則是每小時每場澳門幣20元(台幣約72元)。以上三個地區同樣是以場地為計費方式。 若以該球類規則最大使用人數4人來均攤場地費用結果換算如下:(1)台北市運動中心分為75元/小時/每人(離峰時段)及125元/小時/每人(尖峰時段)兩種計價方式。(2)香港地區則是分為室內有空氣調節每小時每人港幣14.75元(台幣約57元)、室內無空氣調節每小時每人港幣9.25元(台幣約36元)。(3)澳門的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工人體育場每小時每人澳門幣2.5元(台幣約9元)、奧林匹克體育中心及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則是每小時每人澳門幣5元(台幣約18元)。 以人頭為計價的(4)新加坡以使用時段分為1.離峰時段:每位每小時新加坡幣3.50 元(台幣約84元),2. 尖峰時段:每位每小時新加坡幣7.40 元(台幣約177元)。 平均收費價位新加坡(130.5元)>台北市(100元)>香港(46.5元)>澳門(13.5元)。台北市為香港的2.2倍,與澳門相差最大,高達7.4倍! ◎壁球場地的計價方式 (1)台北市運動中心1.尖峰時段:250元/每間/時2. 離峰時段:150元/每間/時。(2)香港地區1.室內有空氣調節:每小時每間港幣54元(台幣約208元)2.室內無空氣調節:每小時每間港幣34元(台幣約132元)。(3)澳門:每小時每間澳門幣30元(台幣約109元)。 以該球類規則最大使用人數4人來均攤場地費用結果換算如下:(1)台北市運動中心1.尖峰時段:62.5元/每人/時2. 離峰時段:37.5元/每人/時。(2)香港地區1.室內有空氣調節:每小時每人港幣13.5元(台幣約52元)2.室內無空氣調節:每小時每人港幣8.5元(台幣約33元)。(3)澳門:每小時每人澳門幣7.5元(台幣約27元)。 (4)新加坡以地域及使用時段分為1. Normal Court (at all Squash Centres) :離峰時段-每位每小時新加坡幣3.00元 (台幣約72元)、尖峰時段新加坡幣6.00元 (台幣約143元),2. Kallang Squash Centre and Competition Courts at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每位每小時離峰時段-新加坡幣5.00元 (台幣約120元)、尖峰時段-新加坡幣10.00元 (台幣約239元)。 平均收費價位新加坡(143.5元)>台北市(50元)>香港(42.5元)>澳門(27元)。新加坡為台北市的2.9倍,但台北市為香港的1.2倍、澳門的1.9倍,此項壁球運動收費僅比新加坡便宜而已。 三、其他健身器材收費平價,僅高於澳門地區! 近幾年來私人的健身房運動中心因發生財務週轉危機而無預警歇業或轉手,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的糾紛頻傳,消基會也多次呼籲消費者改以計次或是使用公設的健身中心較有保障。在本次抽樣比較之下發現台北市的體適能健身中心收費居於第三名,僅高於澳門的免費使用,詳細計價方式如下: (1)台北市運動中心全票:50元/ 小時。(2)香港計價方式為每位每小時港幣17元(台幣約66元)。(3)澳門地區僅有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工人體育場有提供該項運動場地設備但為提供免費使用。(4)新加坡的ClubFITT Gyms:每位新加坡幣2.50 元(台幣約60元) 整體平均體適能健身中心收費由高之低為,香港(66元)>新加坡(60元)>台北市(50元)>澳門(0元)。民眾若想運動又不想花大錢,體適能健身中心市一項不錯的選擇。 四、台北市運動中心的使用率高,門票收費有調降空間 根據100年臺北市體育處各運動中心開放使用人數統計來看,100年度12區運動中心的總使用人數為12,008,598人次,平均每區的運動中心每天有2,742的使用人次,100年使用率由高至低的排序分別為1.中正運動中心1,709,827人次>2.大安運動中心1,199,831人次>3.北投運動中心1,076,048人次>4.文山運動中心1,069,179人次>5.信義運動中心1,025,291人次>6.士林運動中心999,825人次>7.南港運動中心986,496人次>8.中山運動中心890,870人次>9.內湖運動中心871,447人次>10.萬華運動中心768,155人次>11.大同運動中心757,992人次>12.松山運動中心653,637人次。 由以上的結果可看出,使用率最高的中正運動中心與最低的松山運動中心相差高達2.6倍(1,056,190人次),委託的民營機構可考慮是否調降使用率較低運動中心的收費,來吸引民眾使用。 台北市的運動中心採以委託民間廠商經營的管理方式,收費標準由專家學者評估運動中心營運與維護成本精算後,送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僅就上限金額予以規範。雖然目前各區運動設施收費低於市府訂定的標準收費及坊間民營健身房、游泳池等,但運動設施使用率越高,越能值回器材設備的購買成本,且政府設立運動中心的目的,就是希望達到鼓勵全民運動的目標,相較於鄰近國家並參考整體國民所得收入而言,台北市運動中心仍較昂貴,可研究調整的可能性。 消基會總結與呼籲 根據美國CIA提供的 2010年各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購買力平價PPP)列表來作為國家財富比較基礎可以看出,新加坡 43,300美元>澳門 39,500美元>香港 31,700美元>台灣18,700美元。台灣人民購買力位居四個國家之末,但公設的運動中心收費除了體適能健身中心收費較香港、新加坡便宜外,其他四種運動設施的租借費都遠高於其他三個國家,不成正比的收費方式不盡合理。台灣除了台北市有健全的室內運動中心設施外,其他縣市仍在規劃建造中,但其實台灣各地不乏有大型的體育館或是運動場,但這些場地通常缺乏人力、經費維護,使用率不高而淪落為蚊子館或是場地租借收費價格太高,導致一般民眾無法負擔使用。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所公佈的調查指出,台灣男女過重比率居亞洲之冠,台灣小吃、飲料店琳瑯滿目,堪稱美食天堂,另外在世界衛生組織(WHO)所進行的調查發現,在全球20個國家之18到65歲人口中,台灣有將近4成的民眾活動量不足,遠高於國際平均值2倍,台灣肥胖人口逐年增加,讓台灣成為肥胖率最高的亞洲國家。政府欲打造國民健康城市不應只是喊喊口號而已,檢討降低公設的體育設施的收費門檻提高民眾的使用率才是根本之道,有健康的國民、才有強壯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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