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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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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全民的ETC只是謊言!拒幫業者負擔成本、通行費應採月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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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自95年間正式啟用以來,各種爭議與用路人的抱怨就不絕於耳,不僅電子收費系統設備令人詬病,使用率也屢屢達不到契約約定,被批評浪費社會成本,而新推出的eTag方案更是問題重重! 遠通電收自99年開始,一直有使用率不足問題,99年6月底未能達到45%而推出免裝機全民體驗等多種改善方案,至100年6月底又未能達到合約規定使用60%,甚至連45%都不到!但高公局仍再次給予遠通電收改善期,未處以罰款,而遠通電收則更改收費系統(紅外線系統改為微波系統),祭出免費提供eTag的方案,企圖全面提升ETC使用率。 依照高公局與ETC業者遠通電收的合約,至101年6月底,ETC的使用率應達65%。然而,眼看今(101)年期限將至,根據高公局最新統計,4月份ETC使用率約42%,遠通電收則在6月中估計目前約有55%的使用率,從二者的數據來看,要在期限內達到65%似乎相當困難,且 eTag方案相關內容仍有許多令人存疑之處: *消基會五問,請「高公局」、「遠通電收」作答: 一、 eTag成本為何由用路人負擔?高公局應確保人民永久免費取得! 政府推動高速公路電子計程收費制度已確立,預計將於明(102)年2月啟動,用路人為配合政府推行該政策,必須裝設eTag收費設備,若是不使用eTag,收費費率將會因作業程序成本考量而提高。 遠通電收表示在今年(101)底前可免費裝設,看似對用路人提供優惠,只要把握時機即可享有免費安裝的服務。但事實上,遠通電收於100年6月底宣布將改用eTag時,就承諾過「計程收費前」可免費裝設,現在不但限期免費,還將期限提前,不禁令人質疑規則都是業者決定好就好了?遠通電收是不是企圖利用免費裝設eTag的手段,迫使用路人期限內申裝? 另外,設定免費期限對於在之後才購換新車、因各種因素而需行駛國道的用路人,也顯失公平,難道比較晚安裝的人只能算他運氣不好,沒趕上免費期限? 過往用路人使用回數票,並不會被加收印製回數票紙本的成本,現在用路人為配合國家政策裝設eTag,卻要承擔設備成本!何況eTag是遠通電收的賺錢工具,猶如餐廳所提供之碗筷,在餐廳用餐並不會因為使用該餐廳之碗筷而被加收費用,但民眾裝設eTag,卻需花錢購買遠通電收的賺錢工具,相當不合理! 消基會認為,一旦開始實施計程電子收費,用路人勢必需長期使用eTag,雖然遠通電收表示eTag壽命可長達10年、提供保固期3年,但eTag並非永久不壞,若在過保固期後損壞就需自費購買新eTag,專家指出成本約0.5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5元),遠通電收卻要價225元! 高公局雖然出面表示會爭取用路人首次申裝免費,但該局網站於101年6月6日表示,遠通電收提供「0元eTag」,可作為未達合約使用率之裁罰方式,「用路人要使用ETC,已不須任何負擔,全民都可免費使用;因此ETC已不再是遠通公司的ETC,而是全民的ETC」,在此內容也未提及任何時間限制,因此消基會認為,高公局應確保民眾可永久免費取得eTag,並非僅第一次安裝免費! 二、為什麼不用月結制?徒增扣不到錢的補繳成本! 收取過路費的方式有很多種,但國道電子收費卻偏偏選擇「預付制度」(用路人需先儲值一定金額在eTag的後端帳戶),不僅不便民,也不合理。 由於eTag無法及時提供餘額資訊,民眾如不想花力氣補繳或因過期補繳而要負擔高額手續費,就必須在每次上路前上網查詢餘額,如發現餘額不足,就得趕緊到四大超商儲值,但只有今年8月底前可免費儲值,之後就需負擔5元手續費,不然就要特別找遠通電收門市來進行加值,才能省去額外的手續費用,但目前遠通電收門市僅33家,且位置多在國道休息站;位於市區的門市,營業時間則只到晚上5點或7點,相當不便民;而若是想利用自動儲值服務,免去隨時要擔心餘額不足的困擾,也只有「遠東商銀」及「台新銀行」2家銀行可以選擇,且也需負擔3元的手續費! 民眾為配合政府政策裝設eTag,卻無法獲得完善且合理、便利的繳費配套制度,還諸多設限,實在是「奇怪ㄟ」!雖然遠通電收提供低水位提醒簡訊、線上及電話餘額查詢、12至27天補繳期限(指尚未寄送需50元手續費之補繳通知單前)等措施,看似服務周到,但其實可以不必這麼麻煩!消基會建議,未來計程收費的方式,可參考手機電話費的繳費方式,提供月結制帳單,不僅費用明細可一目了然,也方便民眾繳費,省去查詢餘額、儲值的麻煩,也避免忘記補繳而承擔高額手續費的風險。 三、把人民當提款機?扣款失敗手續費比基隆g高雄過路費還高! 現階段使用eTag通過ETC車道,若扣款失敗又未在期限內補繳費用,遠通電收會寄發紙本通知,補繳費時需多一筆50元手續費,然此手續費並非以一次通知為計算單位,而是以扣款失敗之次數為計算單位。以國道1號為例,基隆到高雄會經過10個收費站,過路費不過400元,但若扣款失敗手續費就高達500元(50元 × 10個收費站),計算方式不合理且手續費金額過高,等同變相罰款!如此的補繳制度,如何讓民眾甘願使用eTag? 此外,扣款失敗的原因並非都出在消費者身上,也可能是設備感應不良所造成,然而一旦扣款失敗,就要求民眾在一定短期內補繳費用,否則就須負擔手續費,而民眾並沒有辦法舉證是否為業者設備問題而導致扣款失敗。業者未瞭解扣款失敗的原因,就把責任都推給民眾,根本是把民眾當作提款機!消基會認為,如有扣款失敗原因爭議產生,遠通電收應負舉證責任證明非屬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扣款失敗,否則即不應向用路人收取補繳手續費! 消基會也呼籲,民眾過路費扣款失敗被收取等同變相罰款的高額手續費,高公局應公佈至今已收取的總金額,並讓民眾瞭解此筆費用之用途。 四、其實沒有裝設eTag的必要性?差別費率公平嗎? 由於eTag為無線射頻系統,會受金屬干擾,因此在申裝時要先檢測前擋風玻璃隔熱紙是否含有金屬,若檢測結果含有金屬,eTag則需改貼至車頭燈上。此黏貼位置除了讓車主抱怨影響外觀,更多讓人擔心:「貼在車燈上是否容易被人撕下,造成損壞?」、「貼在外面,eTag是否容易弄壞?」等。依照現行規定,萬一不幸eTag真的被撕毀或其他因素被弄壞了,用路人只能自掏腰包再買一張! 然而,當時遠通電收為改善OBU低使用率,曾推出「全民體驗」方案,只要申請帳號,無須裝設OBU即可通行ETC車道;日前亦有新聞報導,未裝貼eTag通過ETC車道仍可被成功扣款。 前述事項皆顯示,民眾通過ETC車道或未來通過交流道匣道,其實沒有安裝OBU或eTag之必要性。然而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是國家政策、高公局卻配合遠通電收要求民眾裝設eTag方能享有優惠費率,不裝的人就不能享有,但全國民眾皆是納稅義務人,何以有裝設eTag之民眾才可享有優惠? 五、未來4G干擾應變措施? eTag無線頻道有受4G干擾之疑慮,但因尚未開放4G頻道,無法進行實測以瞭解eTag是否確實會受4G干擾,在此情況下全面開放eTag申請使用,欠缺周延考量。若未來證實eTag確實會受4G影響,政府要如何因應? * 消基會總結與呼籲 國道電子收費(ETC)已成為趨勢,透過電子收費不僅可節能減碳、減少成本,對消費者而言,更能省時、省油、進而省錢,便民利民的政策,理當給予支持! 但如此利多的政策,卻遲遲無法獲得民眾認同,致使ETC使用率屢屢達不到合約內容規定,顯然當中有些問題存在,相信高公局也瞭解問題出在哪裡,畢竟現在政府機關要獲取民眾意見的管道相當多。而消基會此次提出的五大問題,是許多民眾心中的疑問,也是民眾遲遲不願接受OBU或eTag的原因!可是卻看不到高公局拿出政府應有的魄力,為民眾解決問題、消除質疑,結果反而阻礙了政府推動國道計程電子收費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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