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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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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醫院美食街賣漢堡、還有病患趴趴走,違背促進健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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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捷運站,你可以順路轉進旁邊大醫院的一角,買一杯現煮咖啡;專程開車到郊區的醫學中心做體檢,也能就近到地下美食街吃個漢堡......。 以上的場景在台灣並不稀奇,看病民眾對於醫院提供的附加功能可能還感到習以為常,但醫院「生財有道」將空間出租變成美食街、商場,導致出入人員複雜、數量增加,包括醫護人員與病患也來來往往,許多根本不是要就診的民眾,也把鄰近的醫院當成閒逛、打牙祭的場所,無形之中讓室內空氣品質惡化或增加各種病菌散佈的機會;餐飲販賣服務的出現,也造成衛生上的疑慮。 此外,部分醫院的美食街還出現速食店櫃位,速食除了存在「高熱量」的問題,也普遍含有「高油脂」,對健康有不利影響,結果為了促進健康而存在的醫院,也賣起這一類的飲食,是不是有些本末倒置? 調查說明與結果 為瞭解目前醫療院所內美食街的管理情形,消基會於101年3月至4月初,隨機選擇全台15家區域醫院與醫學中心進行相關調查,其中北區8家、中區5家、南區2家,樣本包括(1)台大醫院、(2)台北市立萬芳醫院、(3)馬偕醫院台北院區、(4)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5)振興醫院、(6)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台北院區、(7)林口長庚紀念醫院、(8)行政院衛生署署立雙和醫院、(9)行政院衛生署台中醫院、(10)仁愛醫院大里院區、(11)台中榮民總醫院、(12)童綜合醫院梧棲院區、(13)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台中院區、(14)高雄榮民總醫院、(15)高雄長庚紀念醫院。 (一) 全數醫院均有公告禁入規定、「病患勿入」落實度不佳! 為防止病菌在人潮來往的醫院美食街散佈、成為感染的溫床,衛生署於「醫院評鑑基準」規定,對於院內之用餐或購物區,除應符合衛生法規外,對於醫院員工進入之管理(如服裝要求)須訂定管理限制規範,違返者將影響醫院評鑑的分數。 根據調查結果,15家樣本醫院中,除了(9)行政院衛生署台中醫院、(10)仁愛醫院大里院區僅設有零星2、3家餐飲店或便利商店未達到美食街的規模外,其他13個樣本醫院均於美食街出入口處公告禁入要求,除了醫事人員的禁入服裝限制外,樣本醫院也都將病患納入限制範圍,前者通常規定穿著「手術室工作服」、「隔離衣帽(鞋)」者不可進入;後者則包括「著病人服」、「推點滴架或有其他導管、輸液者」,嚴格一點的還會要求「有發燒、咳嗽或腹洩症狀者」不可進入。 據消基會工作人員在調查期間的訪視結果,於13個設有美食街的醫院中,均未看到有醫事人員穿著「手術室工作服」、「隔離衣帽(鞋)」等禁止服裝進入美食街,顯示管理頗有成效。不過,若是為了加強感染控制、避免醫事人員出入美食街,設置專門的員工餐廳不失為可以採行的措施,也可讓醫事人員更方便。消基會於本次調查中發現,於13個設有美食街的醫院中,共有6家設有專門的員工餐廳。 雖然在本次調查中,沒有發現醫事人員穿著違規服裝進出美食街,但在病患勿入的管理上則顯得效果不彰,在13家醫院中,有8家醫院被消基會工作人員發現有明顯可辨識為病人者進出美食街,包括(1)台大醫院、(2)台北市立萬芳醫院、(4)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6)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台北院區、(7)林口長庚紀念醫院、(8)行政院衛生署署立雙和醫院、(14)高雄榮民總醫院、(15)高雄長庚紀念醫院。以上醫院於調查期間,被消基會工作人員於美食街看到2至6名不等的病患。 由於醫院的美食街往往出入者眾,病患進出恐增加病菌散佈的機會、讓原本沒有染病的民眾受到感染,因此呼籲各醫院應加強宣導。 (二) 6家醫院美食街設有速食店、比例46%! 速食店販賣的食品普遍高油、高熱量,長期或大量食用對身體健康可能有負面影響。2004年,美國上演一部名為「麥胖報告」的電影,導演Morgan Spurlock為拍攝記錄片,把自己當成白老鼠,連續30天只吃某大品牌速食店的食物。在實驗之前,他特地看了醫生證明身體健康狀況良好,但一個月過後,他不僅體重增加12公斤,膝蓋還因為體重驟增而出現酸痛現象。 在13家設有美食街的醫院調查樣本中,共有6家設有速食店,包括(1)台大醫院設有「摩斯漢堡」、(7)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設有「麥當勞」、(8)行政院衛生署署立雙和醫院設有「摩斯漢堡」、(11)台中榮民總醫院設有「摩斯漢堡」、(14)高雄榮民總醫院設有「拉亞漢堡」,以及(15)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設有「麥當勞」。 根據消基會於100年12月30日針對速食店餐飲熱量發布的一項調查顯示,「麥當勞」的11種套餐中,有7種套餐總熱量超過1,000大卡,比例達64%;而「摩斯漢堡」提供13種主餐,搭配大薯及可樂的A套餐中,總熱量超過1,000大卡的有9種,比例達69%。至於「拉亞漢堡」當時並未在調查樣本中,經至官方網站查詢商品熱量資料發現(瀏覽日期:2012/04/30),該店家也有為數不少的單份漢堡熱量達5、600大卡,其中熱量最高者為「卡拉/勁辣雞腿堡」,達649大卡。 一般活動量的男性每日熱量需求為2,150~2,400大卡、女性為1,700~1,900大卡,但速食店的套餐熱量,隨隨便便就超過一日所需的1/2,單點的熱量也不低。消基會建議,醫院中若是附設餐飲服務,宜考量供應的食品是否符合健康需求,才不會與醫院設立的宗旨相違背。 (三) 書店、唱片行、服飾店也進駐,醫院儼然成為小型商場! 本次調查的15家醫院都有相當規模,至少是區域醫院的層級,也有多家為醫學中心,佔地面積不小,所以除了餐飲服務的提供之外,不少醫院也有許多其他與醫療無涉的店家進駐,導致民眾即便不是為了就醫或照顧家屬,也可能前往消費、讓大型醫院儼然成為小型的shopping mall。 據衛生署表示,基於便利性考量,雖然目前開放醫療院所可設置餐飲等週邊服務,但若提供予「醫院員工」、「病人」及「到院探病之親友」以外的人士,則有所不宜。依據本次的調查,發現不少醫院的院區內,設有許多其他類別的消費服務,如服飾、美髮、花店、書店、眼鏡行、唱片行、寢具館、甚至還有販賣玉器的商行(攤位)等,附近民眾到醫院逛一圈,食衣住行育樂各方面的需求都可以滿足,實在很難落實「旁人勿入」的原則,此現象值得衛生主管機關深思。 結論與呼籲 (1)根據本次的調查結果,消基會發現醫院美食街雖然都有「患者勿入」的相關規定告示,但落實的情形卻欠佳,有8家醫院於訪視期間內,被訪員發現有明顯為病患身分的人士出入、比例頗高達到61.5%;而本次雖然沒有看到穿著特殊工作服(如隔離衣)的醫事人員出現在美食街,但卻於(1)台大醫院看到醫師與病患,同桌在美食街用餐區談話的現象,實在不值得鼓勵。消基會呼籲各醫療院所應落實自主管理、醫事人員也要加強自我要求,避免讓美食街變成各種病菌充斥、交換的溫床。 (2)攝取過多的速食對身體非但沒有好處,肥胖更是許多疾病產生的根源,當前我國健保的財務情形抓襟見肘,醫院一方面拼命跟衛生署要求增加總額預算、另一方面又容許速食店進駐販賣高油、高熱量食品,似乎有些矛盾。根據消基會函詢衛生署的結果,並未禁止醫療院所設置餐飲等週邊服務或限制餐飲內容,但呼籲各大醫院於招商時,宜考量提供的飲食是否對健康有負面影響,至少應要求業者於現場標示熱量,讓民眾可以參考。 (3)消基會曾於2009年6月公布一項針對醫院美食街空氣品質所做的測試結果,在11家醫院中,有1家空氣中的總細菌數檢測超過建議值、1家二氧化碳濃度超過建議值、3家醫院空氣中懸浮微粒PM10 超過建議值。過多的人員出入將對空氣品質造成一定的影響,也容易讓病菌增加散播的機會,為避免美食街成為醫院衛生管控的死角,呼籲民眾若非必要,最好不要特意前往醫院美食街或其他附設的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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