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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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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真可怕ㄟ!美牛!以糞、血、內臟和化製骨粉餵養的牛隻,你敢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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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農業部日前發布加州的一頭乳牛為美國第4例狂牛症病例,於是美國消費者聯盟基於維護消費者健康,由資深科學家Michael Hansen 博士發文給該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和農業部,希望他們改善以養禽廢料、牛雜內臟和化製骨粉餵養禽畜,因為這正是狂牛症的傳播因子。 美國消費者聯盟指出,證實的病例為「L型」非典型狂牛症,之前曾於歐洲和加拿大牛群中被確認與典型狂牛症不同,因此FDA必須特別警惕這起病例可能不是一起「自發性」的病例,而可能是經由飼料所感染,且特別可能會對人類有感染性。 有一些研究也進一步顯示:L型狂牛症甚至可能比「典型」狂牛症更容易感染人類。 有一個以基因改造後具有正常人腦功能的普力昂蛋白的老鼠實驗發現,L型狂牛症有能力感染人類;而另一個實驗更顯示L型狂牛症可以經由口服方式感染靈長類;甚至還發現:L型狂牛症比典型狂牛症的潛伏期更短,表示「毒性」更強。 因此,為了確保該類型或者其他類型狂牛症不會在動物飼料中循環,美國消費者聯盟要求FDA立即採取補強措施,以確保飼料安全: 一、FDA應該禁止畜牧業將養禽殘料(養雞籠內的地板廢棄物,如雞糞)轉成養牛飼料 大型集中畜牧場中,牛隻屠宰後的殘骸化製物會被用來餵食豬和雞;而乳牛和肉牛又會以豬、雞屠宰後的殘骸化製物(包括養雞籠地板的廢棄物,如雞糞)充當飼料。 據估計,每年有20億磅的養雞籠地板廢棄物──包括雞糞、羽毛和未吃的雞飼料都餵給了牛吃;前任FDA主席在2003年更說明:「養雞場廢棄物裡有這麼多的飼料,因此殘料有高達30%的肉骨粉是可能的。」換算下來,每年有6億磅的肉骨粉(包含牛的肉骨粉)被餵給牛吃。 基於預防措施,FDA應該立即禁止繼續把養雞場殘料餵給牛吃的風險行為,因為當狂牛症病原再度出現時,這些含有牛的肉骨粉之廢棄物又會被餵給牛吃,而狂牛症病原也就跟著被吃進去了。 二、FDA應該禁止畜牧業以牛血餵牛 目前FDA仍允許畜牧業以牛血餵回給牛吃,大部分是以牛血清或紅血球餵養,有些則充作未斷奶小牛的代用乳汁。 血液中含有感染性病原,在英國就曾出現兩個人因為輸血而感染變異性庫賈氏症的案例(屬狂牛症的人類型態,即罹患人類庫賈氏症)。科學研究也顯示老鼠和羊都可以經由血液將狂牛症傳給其他的老鼠和羊,所以,對於血液製品,尤其應該當心狂牛症的傳播。 另外,較大的斷奶中的動物容易受到狂牛症感染,作為預防措施,FDA應該禁止畜牧業繼續以牛血充作餵牛的飼料。 三、FDA應該禁止以任何年齡大小的反芻動物的腦、脊髓和其他「特定風險物質」充當動物飼料 2008年,FDA禁止了在動物飼料中添加30個月大以上的牛腦和脊髓,但是這個禁令的限制太狹隘了,應該要擴及到其他有風險的部位,如眼睛和扁桃腺,以及FDA在2004年禁止供做人類食用的部分包括:腦、脊髓、三叉神經節,30個月大以上牛隻的背根神經節,扁桃腺,遠端迴腸等;而30個月大以下的牛也應該禁止其身上有風險的部位進入動物飼料中。事實上,在英國,有49頭不到30個月大的牛被檢查出感染到狂牛症。 所以,FDA應該將飼料禁令擴及到所有牛的有風險部位,而不論其年齡大小。 此外,針對農業部,美國消費者聯盟亦提出以下呼籲: 一、美國農業部必須大幅增加對狂牛症的監測 目前美國農業部僅僅執行一個非常小規模的監測計畫,在這種前提下,讓人無法很確定的說,這次的狂牛症病例僅是單一案例或是冰山一角。 美國農業部每年僅檢測將近4萬頭死牛或屠宰牛,這只占美國一年屠宰3,500萬頭牛的千分之一左右,這樣的比率實在小到無法讓美國消費者聯盟相信國民的食物供應是安全的。 在歐洲和日本,每一頭一定年齡以上的牛,在屠宰時都必須檢驗。在美國,年僅檢驗4萬頭的監測計畫中,竟然發現了最近這頭狂牛症病例,消費者需要知道一個更大規模的檢驗計畫的結果之後,才能決定是否維持對美國牛肉供應的信心。 理論上,美國農業部要在發現病例後,屠宰場應該檢驗每頭20個月大以上的牛隻,並且持續幾年,最低限度,美國農業部至少要連續3年,每年檢驗35萬頭牛,其中包括所有呈現神經系統異常的牛、倒牛、隨機抽樣30個月大以上的代宰牛隻,與送到化製場的各種牛隻。 二、美國農業部應該開放私人肉品公司自行檢驗狂牛症 為了增加美國農業部對狂牛症的檢驗數量,也為了確保肉品製造商能進入外國市場,美國農業部應該廢止對私人公司自費檢驗狂牛症的禁令。 因為在一個政府資源有限的年代,公部門與私部門的夥伴關係對於確保安全是必要的,美國消費者聯盟要求美國農業部立即重新檢討這個無效又反競爭的政策。 雖然,美國農業部辯駁說狂牛症快篩檢驗在確保食品安全的目的是「無益的」,因為會有「偽陰性」的結果出現;美國消費者聯盟同意在狂牛症潛伏期早期快篩檢驗會有漏失,但是在狂牛症潛伏期晚期當症狀還沒有出現以前,快篩檢驗可以檢查出這些外表沒有異狀的牛隻。 這種檢驗方法已經在歐洲和日本實施,在歐洲有上千隻以其他方法檢驗不出來的狂牛症病牛就是被快篩檢驗查出來。 美國消費者聯盟要求美國農業部立即開放私人檢驗,只需課以民間將所有狂牛症快篩結果馬上通報美國農業部的義務即可。 蘇偉碩醫師指出,自從1997年英國的病例證實狂牛症會傳染給人,並引發致命且無藥可醫的變異型庫賈氏症後,美國消費者團體就不斷督促政府採取進一步的預防性措施,以防止狂牛症入侵美國本土。但是美國政府對這些警告與呼籲充耳不聞的後果,造成在2003年起美國境內出現一連串狂牛症案例。 然而,美國政府不顧消費者團體的反對,依然在2007年開始依照畜牧業者的要求,大幅降低抽驗狂牛症的比例為原來的1/10;依然容許摻雜有牛的肉骨粉的養雞廢料和其他哺乳動物屍體化製的物質作為合法的養牛飼料;依然容許以牛血製劑加入小乳牛強制斷奶的代用乳汁。 但即使如此,美國消費者聯盟仍然在2006年已正式聲明呼籲民眾以購買有機牛肉來「使狂牛症的引起風險降到最低」,並減少購買熱狗、牛肉香腸等可能混雜牛內臟的食物。 消基會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又是人民與國家的契約書,在第15條明定,人民之生存權應予保障;第157條又規定,增進民族健康是基本國策,明確的指出國家的義務不只在消極的保障人民不死於非命,還要以政府的政策積極確保人民能活得健康。 然而,政府目前有兩大政策顯然違背了這兩個條文所揭櫫的「憲法」義務與基本國策:一個是開放瘦肉精牛肉;一個是拒絕暫停發生狂牛症疫情的美國牛肉進口與銷售。 因此,消基會、主婦聯盟、周晉澄教授、陳順勝教授、蘇偉碩醫師、許立民醫師等,在衛生署美牛考察團歸國、立法院國民黨團刻正準備強力通過瘦肉精美牛進口之際,嚴正地要求政府立即暫停美國牛肉的進口與銷售,直到有直接而明確的科學證據證明美國牛肉不會讓國民暴露於罹患無藥可醫的腦部空洞化的絕症之風險當中。這是政府的憲法義務,也是全體消費者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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