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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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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單人鐵騎環島推動「病歷中文化」活動完成 消基會、高克培醫師呼籲正視消費者擁有看懂病歷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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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中文化推動聯盟」發起人高克培醫師表示,為督促衛生署不應失職,延宕「病歷中文化」,特別提前自公職退休,5月3日由臺大醫院出發,單騎鐵馬,一方面是期盼喚醒衛生署保障民眾「看得懂」病歷的知權益,二方面則是以單騎深入民間,親自教育民眾瞭解、熟悉病歷的重要性。 消基會蘇錦霞董事長表示,病歷是為了病人而存在。事實上,依大法官釋字第六○三號關於隱私權的解釋,病人有調取病歷的權利,更有調取「依其智識所能一望即知文字的病歷」的權利,醫師以英文寫病歷,讓病人「有看沒有懂」,就是不尊重病人知的權利! 高醫師亦表示,美國上世紀初醫療改革時,即已明訂「官方語言」是病歷書寫唯一的合法文字,若以英語之外的語言寫病歷,保險公司是不會給付醫師費用的;同理,推動病歷中文化一事,全民健保局、保險公司都應該軋上一角,讓民眾可以看懂病歷,以避免不必要的檢查、藥物和手術,對健保和保險理賠資源亦有節流的作用。 其實,在全世界肯定中華民國健保制度成功的美麗面紗下,是許許多多醫護人員的犧牲、奉獻,以及全民忍耐一再調漲健保費用下所造就而成;然而,提供透明的、民眾看得懂的病歷可以有效撙節健保支出,讓醫護人員得到合理費用回饋,民眾亦不須節衣縮食,應付調漲的健保費,更是民眾「知」權利的維護,衛生署應積極推動,以維護辛勞醫護人力和民眾的「知」的共同權利。 高醫師說,在墾丁的那一段路程上,看到了消防演習,演習是一個動作一個動作密切合作的過程;倘若,在演習中的發號司令,是以「英文」發動,演習者聽不懂號令,又如何「無縫接軌」的推演呢?!醫病關係亦然,是最需要「密切合作」、「無縫接軌」的伙伴關係,因此,辛勞的醫師們,是不是以「伙伴關係」來看待病床上的病患,以及在旁的家屬,以他們能看得懂的語言撰寫病歷,深化溝通的品質呢? 事實上,在這段旅程,高醫師與民眾接觸、討論下,民眾幾乎確定「病歷中文化」是民眾需要的醫政措施,亦認為要摒除醫療體系的黑箱作業,唯有公開、透明病歷資料才是根本,所以,在熟悉電腦作業的現在,以中文輸入已然不是問題,問題其實就在於:「心」,有心就會做,就能做成功! 高醫師提醒,英文不是我們的「母語」,國人普遍不熟稔英文,全世界僅有臺灣醫師以「非母語」的英文記載攸關國人健康和生死,領導醫療倫理的國際學者都嘆為奇觀;高醫師認為,只要衛生署有心,改正醫界這個陋習即時可開始,不會有無法克服的困難。 高醫師建議,現在50歲以下的醫師,中文打字輸入絕大多數不是困難,在有實習或住院醫師的醫學中心或有教學資格的教學醫院,衛生署不必等,現在就可以要求這些醫院的「病歷摘要」以及病患住院後、醫師第一次為該病患做的總記錄,其中患者或家屬說的話,包括:患者自認最痛苦、最危急、最重要的症狀、現在病史、過去病史、煙、酒等不良嗜好、旅遊和輸血史以及家族疾病史,說的話必定是國語或臺語,恢復理所當然的中文記載,將之列入醫院評鑑要項,其他部分以後次第完成改正。 沒有實習或住院醫師的地區、區域醫院,目前患者的病歷幾近百分之百都是由有照或沒照的專科護理師、資深護理師、甚至與法不容許的所謂「醫師助理」或「病歷記錄輔助員」書記,品質之差,慘不忍睹。 對這類醫院更簡單,衛生署可以「化腐朽為神奇」,只要仿照美國,以「專科護理師、資深護理師、醫師助理或病歷記錄輔助員完全依據醫師口訴的錄音〈當然也是國語或臺語〉打字記載」,醫師再核對簽字,保證病歷來自醫師,品質必可精進。 病歷是醫師記錄患者和醫療人員之間說過、做過、發生過的事實,在所有醫療或民主先進的國家,患者自己和家人都有權利擁有和閱讀自己的病歷,用母文記載,可以讓醫師解說病情之餘,患者們有另外的管道增進自己對病情的瞭解,而配合醫療,更有助於醫療透明化,減少醫療糾紛和醫療浪費。 旅程中,高醫師發現學、社、經愈低的國人愈不瞭解病歷的重要,他們將醫師視為「神」,以為病歷只是醫師看的天書,久之,病歷就成了「白色巨塔裡最黑暗的角落」。此次環臺,發現很多鄉下人居然深信「中醫用中文,西醫當然用英文」,竟然完全不瞭解全世界只有臺灣如此,令高醫師感嘆不已! 高醫師臨床例子說明衛生署應即早讓醫療以母文記載我們患者病例的急迫性: 一位數年以來罹患一種少見的肌肉疾病的美籍廚師,受聘來此地工作,帶著他在美國幾個不同城市的病歷記錄,希望高醫師能夠提供後續的醫療。令高醫師感嘆無比的不是他曾經接受過甚麼先進儀器檢查或是甚麼神奇高貴的藥物治療,而是以一位學歷程度並不特別的病人,因為親自閱讀過這些病歷,對自己長期繁雜的病程和內、外科治療原因、經過、結果如數家珍、瞭若指掌,高醫師當然對後續的治療與以前在美國的治療能盡責到無縫接軌。 醫界對病歷在台灣回歸中文化總以各種困難推三阻四,可是某些知名財團醫院97年1月16日為了在海峽對面(廈門)開疆闢土、大展宏圖,一上岸立刻開始以中文寫病歷,顯示醫界「病歷中文化」非不能,乃不為也!衛生署不可失職! 高克培醫師表示,在英國,一般人是可以透過上網看到自己的病歷,在病歷上,可以很明確了解自己的病況、醫師處置,若有任何問題,也都可以和醫師討論、調整、修正,這就是病患的基本人權,也是世界衛生組織(WHO)所一直捍衛的醫學倫理和病患基本權益。   唯有病歷讓病人看得懂,醫療環境才是平衡的,否則不透明就極易藏汙納垢,對醫療環境就是一種失衡、失控狀態,對主管機關、院方、保險方、病患和家屬都並不有利啊!   而所有民眾應該要了解—病歷是自己的,是記載自己病情以及醫師的診斷與診治的歷程記錄,所以必須要知道,也必須要參與的,千萬不要放棄了這份屬於自己的權利! 消基會蘇錦霞董事長再度表示,病歷攸關全球消費者重要的8大權利之首,消費者擁有「知」的權利;更是憲法第22條:「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因此,醫師和衛生署應尊重消費者為了醫療品質、資訊透明等權利,盡快落實「病歷中文化」相關配套措施的施行。 因此,消基會和高克培醫師共同呼籲: 1. 民國99年1月18日衛生署於媒體公開答應:「99年3月起,除非病人另有要求、指明要英文版,否則強制醫療院所一律主動開立中文病歷摘要」,且規劃民國99年底將「病歷中文化」列入醫院評鑑基準,請立即落實執行。 2. 衛生署應於所有媒體刊登訊息,讓所有民眾知悉醫療院所應主動開給中文病歷摘要;衛生署也應要求各大醫院大廳張貼大幅海報,讓病患及家屬均瞭解可以要求該權利。 3. 儘速將「病歷中文化」列入醫院評鑑基準,以增加醫院實施中文化的誘因。 4. 當今醫護人力非常吃緊,因此,將目前已經存在的不合法、具風險的「助理或醫護人員」替資深醫師撰寫病歷一事,給予訓練並合法化,由醫師口述、錄音,助理一字不漏撰寫完畢後,給醫師確認簽章,可以替「病歷中文化」制度實施前期上的困難,找到出口。 5. 至於年輕的醫師,倘若他們也覺得任務繁忙,那麼,建議他們先從「住院病歷」開始中文化,從負擔輕者開始著手實施、起步,那麼,在國內推動「病歷中文化」也才會有成功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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