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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消費者保護方案之研擬及審議機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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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 會負責消費者保護方案之審議及其執行之推動、連繫與考核工作,其意義 如下: 〈一〉 消費者保護方案之研擬機關:消費者保護方案應由主管機關負責研 擬及執行。而所謂主管機關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六條規定如下: 1中央: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2省〈市〉:為省〈市〉政府。 3縣 〈市〉:為縣〈市〉政府。 〈二〉 消費者保護方案之審議機關:消費者保護方案應由主管機關研擬完 成送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審議核定後,並由行政院消費者保 護委員會負責該方案有關執行之推動、連繫與考核,但該方案實際 際執行之工作,仍應由主管機關負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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