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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張簡金柱 (1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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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4/6/30

序號:10-0071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 張簡金柱

案由: 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 高雄縣警察局、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遭查獲土製鋼筆手槍、信號彈等物,經高雄縣警察局以叛亂罪嫌移送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偵查,於該部軍事檢察官以72年法字第361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2年10月14日起至72年12月22日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70日(原決定書未計入72年12月22日開釋日,爰共計69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度賠字第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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