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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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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界盜採海砂陸船「龍興1399號」,業經判決沒收確定,連江地檢署已公告拍賣船舶,歡迎民眾踴躍參與投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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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09年1月10日
發稿單位:書記處
聯 絡 人:書記官長 李瑩芳
聯絡電話:0836-22823      1090110

越界盜採海砂陸船「龍興1399號」,業經判決沒收確定,連江地檢署已公告拍賣船舶,歡迎民眾踴躍參與投標
本署108年度偵字第87號被告庄O珍等駕駛大陸籍「龍興1399號」越界盜採海砂案件,業經連江地方法院以108年度訴字第6號協商判決確定。為迅速公開拍賣沒收物「龍興1399號」抽砂船,本署業已完成拍賣公告,訂於民國109年1月30日下午2時在本署1樓禮堂拍賣室進行拍賣。
本件被告庄O珍駕駛「龍興1399號」抽砂船,與被告高O海等6人,共同於108年10月23日凌晨,在莒光鄉外海之公告限制海域(北緯25度55.448分、東經119度54.980分),結夥竊取海砂約2000噸。經本署檢察官於同年11月25日提起公訴,被告等委任律師請求認罪協商,李俊毅主任檢察官同意協商並即向法院聲請改依協商程序判決。審酌被告等犯罪手段、破壞海洋環境生態、被告高O海等5人於偵查中即自白犯罪、態度良好各情,經協商同意判處被告庄O珍有期徒刑11月、船員庄O龍等6人各處有期徒刑6月,其中庄O龍、高O海分別併科罰金新台幣(下同)30萬元、10萬元,扣案之海砂及大陸籍「龍興1399號」抽砂船壹艘均沒收。
為使有意參與競標之民眾瞭解該抽砂船實際狀況,本署除了製作船舶實況影片公布於公開網頁外,並於109年1月16日及21日下午2時至4時開放民眾登船觀覽,詳細情況請參閱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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