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民國108年9月12日經授智字第10820032450號
經濟部令: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2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1章、第3章至第5章、第10章、第11章、第14章、第5篇舉發審查,自112年7月1日生效
經濟部令: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1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第1章、第3章至第8章、第14章、第17章、第19章、第20章,自111年12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