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交通部民國113年4月17日金管保產字第11304520011號;交運字第11300091901號

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自即日生效

回頂端